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尹涛)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项目框定钢铁、水泥等九个方面。
除了钢铁及水泥生产企业之外,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摩托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房地产行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也包括在此次的检查项目中。其中,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房地产行业以及个人所得税为重点检查项目。值得一提的是,房地产企业已连续第四年成为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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