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接二连三地发生的骗贷事件,正呈愈演愈烈之势,本文总结了一些惯常的骗贷伎俩,希望能对银行从业者有所警示
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接二连三发生的骗贷事件,正呈愈演愈烈之势。在银行信贷制度不断完善,最新科技手段不断采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为何会出现如此众多的巨额骗贷呢?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这些案件的发生,是旧体制的弊端、当前社会矛盾、社会信用环境以及传统的银行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与作用的结果,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不完善、基本制度执行不力、内控制度不落实和对基层机构特别是对机构负责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 ”
本文总结了一些惯常的骗贷伎俩,希望能对银行业从业者有所警示。
骗贷伎俩之一:虚假房产按揭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银行新增贷款的17%涉及房地产业,贷款数量已处于历史最高水平。虚假按揭成为房地产业“公开的秘密”,由来已久,已成为业内一种很普遍的“融资方式”。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开发商资金普遍紧张,多数楼盘都存在假按揭现象。”
郑州康明公司在东明花园项目共有414套商品房,但其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的房屋至少有554套,贷款总额在2亿元以上。其中133套房屋根本不存在,其坐落位置及房号均为捏造,仅此一项,就骗取银行信贷资金6000多万元。另外421套房屋中,有24套属重复抵押。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在向中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森豪公寓”按揭贷款过程中,先后以员工名义,用虚构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等手段套取按揭贷款及重复按揭贷款,并将按揭得到的资金移至外地,致使该项目的工程被停工,形成烂尾工程。北京华运达共计申请按揭贷款199笔,涉及公寓273套,形成风险敞口64494万元。
骗贷伎俩之二:虚假购销合同
通过关联公司之间的虚拟交易,增加企业营业额,“制造”现金流,并名正言顺地将骗得的贷款从关联公司过渡过来,偿还银行贷款,与银行大玩“八个茶壶七个盖”的现代游戏。
吉林恒和集团就编织起一个拥有13个成员企业的关联网,其中信德、朝日贸易、恒和集团、国迅实业等4家公司专门负责骗取银行信贷资金,其余9家公司协助骗贷。手法之一就是通过伪造虚假的产品订单、编造虚假的与一汽贸易总公司的业务往来以及关联企业之间编造虚假的购销合同。除朝日贸易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份,与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7笔产品订单外,上述企业与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签订的产品订单全部系伪造。四家企业在工商银行的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却均为向一汽购买捷达、红旗、奥迪等汽车。他们还编造“长春市天裕汽车有限公司、恒和集团、吉林省利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向一汽贸易总公司购车的虚假理由。这样恒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从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累计贷款280684万元,银行贷款预计面临损失37929万元。
骗贷伎俩之三:虚假质押手续
质押贷款在银行信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质押贷款中的“低值高估”、“以少报多”,或者“无中生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南海华光在南海支行的1723.3亩土地抵押物,只有76亩具有真实合法手续。南海华光在各家金融机构的贷款,表面上看都有抵押,但绝大部分是虚假的。吉林信德商贸公司从银行所贷的15090万元贷款全部为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吉林省天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尚未装修投入使用的房屋。审计署在审计过程中给出的结论是:“抵押物评估价格偏高”。
骗贷伎俩之四:虚假贷款买车
个人消费信贷中车贷这项业务,也是骗贷的重灾区,骗取车贷的花样层出不穷。有“一车多贷”的,一辆汽车在多家银行办理贷款;有“套贷”的,低价购买的汽车,高价开出发票,从银行多贷款,实现“零首付”;更有甚者,根本就没有购车行为,也可以利用假的发票和其他凭证从银行贷款。葫芦岛分公司董事长李秀兰让自己开办的融亿亚飞公司雇佣的保姆、保洁员、更夫贷款买车。为让这些人变成有固定收入的符合条件的人,李秀兰把这些人身份分别伪造成8个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经理。接着,这些人和融亿亚飞公司签订贷款买车协议,然后李秀兰拿着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随后,李秀兰伪造汽车合格证和发货票,以制造汽车已经从厂家进到融亿亚飞公司的假相。银行同意放贷后,贷款就进入了融亿亚飞公司的账户,进了李秀兰自己的口袋。更狡猾的是,在李秀兰诈骗贷款过程中,每一笔虚拟的买车贷款都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予以保险。根据保险合同,如果买车人不能够按期归还贷款,保险公司将代为偿还。
据了解,近年来,购车者骗贷案件不断发生,私车贷款已有30%出现违约还款,10%汽车贷款难以收回的现象。
骗贷伎俩之五:银行职员监守自盗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原第三营业部个人理财部主任彭伟智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两年多时间里,采取伪造房产证等虚假贷款资料的方法,先后83次从其所在营业部骗取贷款,总额高达人民币4969万元。建行吉林省分行原营业部所辖的朝阳支行、铁路支行,与一诈骗团伙相互勾结,采取私刻印鉴、印章,制作假合同、假存款证明书,伪造资信材料、担保文件等手段,进行贷款、承兑汇票的诈骗,诈骗总金额为32844万元。
骗贷伎俩之六:虚假企业担保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越秀区支行原副行长陈向群在4个月的时间里,就用虚假担保的手段把9500万元公款转手他人,致使其中500万元公款输在赌桌上,至今尚有4800余万元无法追回。
骗贷伎俩之七:行贿促成违规放贷
2003年第一金融骗贷案——南海华光骗贷案,几名被告的身份是民营企业主、银行主管、政府官员,形成了一张官、融、企交织而成的权钱交易网,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内,采取种种欺诈手段,蚕食国家资金。其中有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佛山市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南海区支行原行长林裕行、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何伟林等,共导致高达20多亿元的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遭受损失。冯明昌将孙伯宽的儿子孙延辉聘为香港公司总经理,年薪达250万元港币。向何伟林行贿415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60万元。
骗贷伎俩之八:虚增利润骗贷
与那些靠做假账来偷税漏税的公司相反,骗贷企业往往会想方设法为税局多缴税,以制造出一张虚假繁荣的报表,套取银行信用,骗取银行贷款。企业得到贷款后,“以新还旧”,继续维持现金流。随着授信额度提升,就可以滚雪球似地从银行获得更高额的贷款。如此辗转腾挪,骗贷游戏就得以循环往复。在南海华光骗贷案中,2002年末南海华光留存在银行的资料显示,总资产46.2亿元,净资产19.8亿元,销售收入67.6亿元,利润7.2亿元,当年已缴纳增值税1.59亿元。但审计人员从工商、税务部门获取的资料表明,南海华光总资产虚增36.43亿元,净资产虚增18.63亿元,当年销售收入虚增64.38亿元,利润虚增7.31亿元,已缴纳增值税虚增1.55亿元。
(作者系森达集团副总经理)
近年重大骗贷事件
1、广东佛山民营企业主冯明昌犯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恒和集团等13家关联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部分涉案嫌疑人已被逮捕,主要涉案嫌疑人孙宏伟神秘失踪;
3、北京“森豪公寓”案已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开发商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邹庆、原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两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孔卫东和战军等被正式逮捕;
4、广西北海原首富连某在逃亡10年后,因持假证过关,被深圳经济特区同乐检查站执勤官兵抓获;
5、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湖北中融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裁葛建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原第三营业部个人理财部主任彭伟智伙同他人采取伪造房产证等虚假贷款资料的方法,骗取贷款4969万元,涉嫌贪污罪已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7、康明(郑州)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明、负责按揭贷款的负责人徐林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对康明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事立案侦查;
8、葫芦岛市融亿亚飞公司董事长李秀兰2005年5月被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9、福州“黑首富”陈凯因合同诈骗罪、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数罪一审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10、潘志权因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