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赛 格2006年9月5日接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执字第
82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其附件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
执字第826号《民事裁定书》。
    通知书显示: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代
管占用资金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2)粤高法民二终字第463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赛格集团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依法冻结了赛格集团在公司的预期股息(或红利等),现依照有关规定,
要求公司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将应分配给赛格集团的股息(或红利等)划拨到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帐户,划拨金额以人民币41,464,174.01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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