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通过民生银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 人民币79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6.73%。
    二、同意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金源支行及光大银行新源支行延续办理综合 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均为人民币5亿元整,期限均为一年,利率均为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下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