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无锡1月18日电记者吴兢报道:加入WTO五年来,我国法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六大进展,适应我国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保护领域不断拓宽。不仅涉及诉前临时措施、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等案件,而且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等纠纷。
司法标准更加完善。2001年以来,高法制定和修订了知识产权司法解释18件,涉及专利、商标等方方面面。
救济手段更加有力。法院坚持贯彻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加大判赔力度。
保护水平不断提高。5年来,全国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调解撤诉率达52.57%。
审判布局比较合理。
法官队伍趋于专业化。
相关数据
2002年至200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
涉外知识产权案 931件
年均增长 48.29%
截至2006年初,全国法院
单设知识产权庭 172个
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
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
《人民日报》 (2007-01-19 第10版)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