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参与上海特奥会项目合作。
    二、通过关于股票增值权第三批授予方案的议案(目前公司实施的股票增值 权是基于公司H股股价的、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的激励计划,股票增值 权的授予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对公司股东亦无摊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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