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电转债事件”当事三家基金公司被监管部门要求承担事件中产生的约2200万元经济损失,其后对相关负责人的处罚没有下文,前日,有消息称至少在南方基金,已有三位基金高管遭受公司的内部处罚,并课以相当数额的罚款。
根据资料显示,南方基金公司在相关处罚决定中称:“由于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管理人员疏忽,未能及时实施可转债的转换,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上述两基金的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工作失职,基金经理负主要责任,基金经理助理负次要责任。”因此,决定处罚南方高增长基金经理吕一凡、南方避险增值基金经理蒋峰和南方高增长基金经理助理孙鲁闽:“决定给予吕一凡、蒋峰严重警告,并罚款此次损失额的5%;给予孙鲁闽严重警告,并罚款此次损失额的2.5%”。
照此计算,南方基金在上电转债上的投资损失估计为11161040元(46120×2×121),按照罚款比例(7.5%),吕一凡、蒋峰和孙鲁闽等三位责任人将共计被处罚84万元左右,其中每个人将各自承担28万元左右。华西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