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街头的户外广告越来越多,许多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日前,武汉市政府发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对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明年1月5日起实施。
六类区域禁设户外广告
为让市民出行时视线更加“开阔”,武汉划定六大户外广告“禁区”:交通、道路照明、电力、通信和邮政设施上;立交桥和人行过街桥上;道路绿地和公共绿地内;国家机关用地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湖泊水域、湖泊绿化带范围及山体保护范围内;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设置的其他区域,以及风景名胜区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此外,设置户外广告不得跨越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使用,不得改变建筑物风格、结构、立面色彩。
公共广告位公开拍卖
武汉市将对市政府投资及市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公用设施上的广告发布权进行公开拍卖。该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此外,《办法》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定了不同期限。大型立柱式广告和电子显示牌为1年至6年,其他户外广告为1年至3年,临时户外广告不超过3个月。
据了解,2005年4月,城管部门和武昌区曾打算对中南路8处户外楼顶广告权进行拍卖,遭到武汉市18家广告公司的抵制,最终拍卖“流产”。争议的焦点在于由城管部门对城区户外广告位通过拍卖来确定发布单位的合法性。为此,新出台的相关办法规定,拍卖的广告位是指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广场等。也就是说,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建筑楼顶的广告位不在拍卖之列。
广告业或将重新洗牌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约有3万块左右户外广告牌,投放总量占全国投放比例的5%,名列全国城市前10位。其中,有不少是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黑”广告牌,由一些小广告公司经营。
业内经营者余先生对记者说:“会有不少户外广告公司因这个办法出台而出现经营困难。因为很多黄金地段都是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采取广告位拍卖后,实力小的广告商难以再在黄金地块拿到广告位,就像土地引入拍卖机制后,开发商出现分化一样。”对于实力较小的广告公司来说,及时转战市场空间较大的公共场所以外的广告区位是突围的路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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