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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06)陂法执字第2005-10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对天泽控股有限公司与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作出了裁定,案件详细情况如下:
    一、案件双方情况介绍
    天泽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股票简称:武汉塑料,股票代码:000665)12,310,190股,占总股本的8.73%;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975,313股, 占总股本的7.79%。
    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天泽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84%股份,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有武汉中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7%的股份,武汉中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有武汉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6%的股份,武汉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天择控股有限公司30%的股份。
    二、案件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人执行人:天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公司”)
    被执行人: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投”)
    有关天泽公司与武汉国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天泽公司申请,黄陂区法院委托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武汉国投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结论告知双方当事人。之后黄陂区法院委托武汉泰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股票进行了拍卖,后天泽公司同意接收武汉国投持有的公司10,975,3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9%)用以抵偿其债务,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三、裁定结果
    将武汉国投持有公司的定向法人国有股(10,975,313股)过户到天泽公司名下,以抵偿其所欠天泽公司的债务。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10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