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财政部消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日代表我国政府签署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申请书。当日,我国常驻WTO代表团将申请书和中国加入GPA初步出价清单递交给WTO秘书处。
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入GPA谈判,是继加入WTO后,我国在对外经贸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谈判,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GPA是WTO的一项诸边协议,目标是促进成员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大国际贸易。GPA由WTO成员自愿签署,目前有美国、欧盟等13个成员方,共4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协议。加入GPA谈判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范围,包括与谈判方相互开放的中央采购机构、省级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机构清单,以及这些机构开放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初步出价清单是申请方单方面提出的开放范围。
我国政府在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加入WTO后即成为GPA观察员,并尽快启动加入GPA谈判。2006年再次承诺,在2007年12月底之前向WTO秘书处提交加入GPA申请和附录1出价,启动加入GPA谈判。
GPA各成员开放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范围非常宽泛。由于货物项目基本上都开放,因此,没有专门的开放清单。各成员的服务项目开放差异很大,但研发、分销、邮政、教育、医疗等服务等项目基本不开放;工程项目基本都开放。
现行GPA成员中央采购机构开放的门槛价,货物和服务项目均为13万特别提款权(约152万元人民币),工程项目大多是500万特别提款权(约5846万元人民币),最高为850万特别提款权(约9938万元人民币)。地方采购机构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都是35.5万特别提款权(约415万元人民币),工程项目多数为500万特别提款权,最高为1500万特别提款权(约17538万元人民币)。其他采购机构货物和服务项目最高为45万特别提款权(约526万元人民币),工程项目最高为1500万特别提款权(约1.7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