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有限)发表声明称,如果东航中小股东在1月8日召开的东航股东大会上未能批准新航和淡马锡每股3.80港元的认购价及相关合作方案,中航有限拟在2周内向东航董事会正式提交投资于东航并与之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的建议,新方案中将以H股每股不低于5.0港元的价格发行。
这是多次发表质疑声明之后,中航有限方面首次明确提出具体竞购方案,但中航有限强调,中航有限此次提出的方案仍未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监管部门批准及股东批准,目前与
东方航空或东航集团尚未就中航方案达成任何协议。
将收购更多东航股权
中航有限在新的竞购方案中表示,如果此前新航的认购方案未能获得东航股东大会批准,中航有限方面将建议由中航有限方面取代淡马锡及新航的角色,从而担任东方航空新的战略伙伴。
中航有限将按照H股每股不低于5.0港元的价格发行,该H股最终发行价将取决于各方的讨论。另外,若有必要及可能,在对东方航空持股低于其本次发行后股本30%的前提下,中航有限方面愿意认购原拟由东航集团认购的部分东方航空的H股。
对此,东航曾于上周发布声明重申,东航除“东新合作”方案外,不会考虑其他任何方案。同时,东航2008年1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不会变,东航与新航、淡马锡战略合作方案也不会变。另外,东航董事长李丰华此前也强调,除了新加坡航空公司,东航不可能有第二个合作对象。
中航有限称新合作方案对东航更有利
中航有限昨天表示,中航有限所提出方案与新航方案相比,能为东方航空带来更大的益处。新航方案仅仅把一家以中国为基地的航空公司、一家以新加坡为基地的航空公司和一个投资机构联合在一起,缺乏以中国为基地的两家主要航空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所能带来的协同作用。
东航方面此前表示,中航有限虽是东航的H股股东,但同时也是东航境内的主要竞争伙伴国航的关联方,处于这一特殊地位,因此其对东航增发和战略引资方案所提出各项质疑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因此中航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代表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中航有限还在声明中指出,中航有限方案能将合作各方在
上海航空枢纽发展中的效用最大化。两家中国主要航空公司的合作将显著地提升上海航空枢纽的地位,也会促进以该航空枢纽为主要基地的东方航空的资源被更有效地利用。
另外,中航有限方面还表示,作为东航的股东,中航有限将努力促成国航及其合作伙伴在新航方案所涉相关领域,以及其他领域与东航的合作,特别是与东航共同努力打造上海航空枢纽,以实现各方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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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