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4日接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2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0%,下称:大连实德)于2008年1月11日经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开发区支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质押股数为3600万股(占大连实德持有公司股份的29.80%,占公司总股本的18%)。
当日大连实德又将其持有的上述3600万股限售流通股中的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13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5%)、18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5%)继续质押给开发区支行,分别为成都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向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三笔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9个月)、3990万元(期限6个月)、5300万元(期限8个月)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2008年1月14日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8年1月1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来源:上海证券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