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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物价开出猛药:光明等12企业提…


  早报记者王恒利吴玉蓉

  
  
  
  方便面价格今后不能随便调价,发改委发文要求对部分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国家发改委昨天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15日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干预形式和具体办法。
发改委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为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按照该《办法》,方便面、食用植物油、乳品生产行业中占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如需提价应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

  
  油奶蛋气涨价要申报

  
  这次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主要是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在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干预措施。”国家发改委表示。

  
  按照《办法》的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有关企业须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如认为调价理由不充分或调价幅度不合理,应当在接到调价申请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告知申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同意企业的申请。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

  
  国家发改委还强调,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有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义务。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和备案程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或者备案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不等于政府定价

  
  据了解,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调价。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政府要及时解除干预措施。

  
  “列入提价申报并不等于实行政府定价。”国家发改委表示,“一是定价主体不同。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制定价格的主体是政府;列入提价申报的产品定价的主体没有改变,仍由企业制定;二是程序不同。政府定价可以由企业提出调价建议,也可以由政府直接拟定调价方案。提价申报则是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政府只有在认为调价理由不充分、调价幅度不合理的情况下才进行必要的干预;三是时间不同。实行提价申报的品种是政府进行临时性调价审查,而列入政府定价的商品则是由政府管制价格。”

  
  据了解,自去年5月份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涨;8月份以来,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超过6%。价格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一些企业趁机哄抬价格。有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有的囤积居奇、搭车涨价,不合理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价格干预措施是在价格显著上涨情形下采取的措施,《价格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要及时解除。”国家发改委表示。

  
  ◇办法摘录◇

  ●《办法》规定,这次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主要是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

  
  ●《办法》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有关企业须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如认为调价理由不充分或调价幅度不合理,应当在接到调价申请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告知申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同意企业的申请。

  
  ●《办法》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如有异议,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经营者如果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同时,提请重新审议。

  
  ●《办法》强调,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有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义务。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和备案程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或者备案、经营者申报后提前提价、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提价、降低提价幅度或者标准等决定、不按照规定说明理由或者虚构理由和提供虚假资料、不执行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以及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其他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办法》强调,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调价。

  
  三大焦点

  目的是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

  去年5月份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涨;8月份以来,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超过6%。国务院批准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其必要性在于: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已经明显上涨;一些企业趁机哄抬价格;不合理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据发展改革委介绍,今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和51%。价格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近一时期,一些企业趁机哄抬价格,不合理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在群众对价格上涨反映强烈的情况下,个别小报小刊热衷于炒作涨价题材,渲染涨价气氛,严重影响社会心理预期。为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经国务院批准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干预措施不是冻结物价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依法控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的临时性行政手段,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不是冻结物价。我国《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要及时解除。稳定价格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生产,增加市场供给,行政干预价格只是辅助性手段。

  
  列入提价申报不等同政府定价

  一是定价主体不同。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制定价格的主体是政府;列入提价申报的产品定价的主体没有改变,仍由企业制定。二是程序不同。政府定价可以由企业提出调价建议,也可以由政府直接拟定调价方案;提价申报则是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政府只有在认为调价理由不充分、调价幅度不合理的情况下才进行必要的干预;如果政府在规定时间内不答复,即视为同意企业提出的调价申请。三是时间不同。实行提价申报的品种是政府进行临时性调价审查,而列入政府定价的商品则是由政府管制价格。

  
  12家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和乳品企业提价需报批

  一、方便面

  
  1.顶新国际集团

  2.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

  4.白象食品集团

  
  二、食用植物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调和油)

  
  1.益海投资有限公司

  2.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3.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

  
  三、乳品行业(纯牛奶)

  
  1.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4.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家解读

  价格干预有现实作用也可稳定公众心理

  早报记者王恒利吴玉蓉

  
  “价格干预短期内会产生作用,但从长期看,如果不解决源头上粮食、石油等价格上涨的根本问题,通胀始终会释放出来。”针对国家发改委平抑物价的这剂“猛药”,光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康昨天给出了较为保守的看法。

  
  李康认为,四重因素导致了国家发改委进行本次价格干预:第一,中国CPI连续上涨,已经对中下收入水平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第二,表明中央政府坚决“反通胀、反过热”的决心;第四,树立中国有责任感的大国形象,不给他国指责中国“输出通胀”的口实。

  
  “发改委进行价格干预,表明中央政府要对宏观经济实施‘市场、行政’双管齐下的调控,以保证经济稳定增长。”李康认为。

  
  中信证券的首席分析师诸建芳、申银万国分析师李慧勇均认为,目前价格上涨的压力非常大,非采取行政干预而不能迅速抑制物价上涨。从短期看行政干预能抑制物价的上涨,但从长期看,物价上涨的压力还是会释放出来。

  
  诸建芳还称,行政手段干预物价已经在他们考虑范围之中,中信证券不改变此前对2008年CPI上涨幅度做出的4.5%~5%之间的预测。

  
  著名经济学家、中央党校终身教授王珏昨晚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行政手段有现实作用,尤其对于企业哄抬价格,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现象有一定的打压,对于稳定社会心理预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行政手段并不能完全解决价格上涨问题。

  
  王珏分析了现阶段消费品价格上涨的历史渊源。“在计划经济时代,农产品定价太低,而现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也要平等参与竞争,而且其成本也高,质量各方面的要求比较高,相应其价格也就必然提高;对于资源性产品,计划经济时代也是定价低,浪费严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价格也必然会有所提高。”

  
  王珏说,这些产品的价格上涨有合理的成分,是历史遗留问题。只要不是供不应求,就不能称之为通货膨胀。他认为,要解决价格上涨问题还得从供求关系着手,增加供给,满足消费。供求多了,自然价格也就降下来了;此外,在货币方面,实行紧缩货币政策,提高存款利率,这样流动性资金必然减少,物价水平也就能稳定下来。

  
  上海反应

  零售商回应:调价关键还在生产企业

  早报记者俞凯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为此,记者昨天在第一时间采访了沪上几家大型连锁超市。

  
  家乐福:调价关键还看生产企业

  
  家乐福上海地区公关经理李经对记者表示,从商家的角度来说,都希望自己的商品比别人便宜、比别人有竞争力,从而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来自己商场消费,超市对某些商品进行调价,主要原因是供货商和生产企业调整了商品进价。李经认为,国家发改委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出发点是在重要商品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特殊条件下维持物价和市场的稳定,作为商家肯定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是每次供货商的进价提高了我们都会涨价,公司会根据经营成本和赢利空间考虑涨还是不涨、涨多少,我们相信国家是不会让商家亏本经营的。”李经说。

  
  业内人士:希望尽快看到实施细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身份的沪上连锁业界专业人士昨天对记者称,他也是刚刚听说这一消息,今天会召集公司相关部门研究对策。但不管采取什么应对措施,他相信公司都会以贯彻执行国家规定为前提。“作为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特别是外资连锁企业,违反国家规定的成本太高,不仅影响企业声誉,还会受到相关处罚,那会得不偿失。”这位业内人士认为,新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订的,可操作性较强,对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干预形式和具体办法都作了相应规定,希望能够尽快看到更详细的实施细则出台。

  
  卢湾年内设置16个主副食品零售监测点

  早报记者俞凯

  
  早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08年卢湾区民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进一步完善主副食品市场监测网络,及时沟通信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今年卢湾区将设置16个主副食品零售监测点。

  
  据卢湾区经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区今年将设置10个粮油零售市场监测点,涵盖便利店、超市、卖场、标准化菜场和传统粮油门店等5个业态,监测内容为米、面、油等11个主要粮食品种的销量和零售价格,同时将设置6个副食品零售监测点,涵盖超市、卖场、标准化菜场3个业态,监测内容为鱼、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奶制品等20个品种的零售价格。

  
  据悉,卢湾区经委今年将会同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防范宣传,引导消费者到标准化菜场、菜店或生鲜超市购买食品,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提高居民对食用农副产品的安全性的认识,同时经委将会同有关企业,在菜场价格公正度、服务满意度、副食品新鲜度上下工夫,进一步提高菜场管理服务水平。

  
  沪上部分副食品价格

  粮油:油价一周前再次小幅提升,粮价持平

  
  记者昨日从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获悉,一周前,该公司再次上调食用油的价格。5升装的海狮大豆油仅批发价就从53元/桶上涨至57元/桶。而延平路家得利超市的零售价也从去年11月底的54.1元/桶涨至61元/桶,涨幅超过10%。而1月7日起,金龙鱼5L瓶装调和油由69.9元上涨到73.3元,福临门5L瓶装天然谷物油也有相同的涨幅。申城粮食的价格节前仍然保持平稳。乐惠米业市场部透露,该公司10公斤/袋的东北长粒香售价仍然在45元左右,和几月前价格持平。

  
  肉禽:肉价略涨,蛋价持续平稳

  来自上海农产品批发中心市场的消息,昨日猪肉的批发价格为23元/公斤,比元旦期间上涨1.5元/公斤。牛肉均价为28元/公斤。而上海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的数据显示,全市本周肉类均价25元/公斤,比上周24.45/公斤上涨2.27%。业内人士分析,这一行情在春节前属于正常现象。此外,记者昨日在乐购超市镇宁店看到,加工肉制品近日价格开始攀高,125克装的鲜肉贡丸由原来的5.5元涨到6.3元,金华火腿由150元涨到168元。蛋价自从去年10月以来一直没有太大波动,昨日菜市场洋蛋价格与10月份一样,仍然是5.4元/公斤,预计在春节前后波动不会太大。

  
  牛奶:小包装牛奶悄然“隐退”

  几乎全部牛奶的价格在去年12月份都进行了上调。超市1.5升装的光明纯鲜牛奶由原来的10.6元涨到了12.6元,960毫升装的光明牛奶从7.5元涨到了8.6元,280克的光明健能奶则由原来的5.5元涨到了6.4元。而1月以来,超市未发现大的涨价行为,不过,记者昨日在乐购镇宁店发现,相对较便宜的软包装似乎停止供应了。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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