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处获悉,公司国有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经营公司)因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两笔借款合同纠纷未在前次冻结期内(2007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获得妥善解决,中信信托已于近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申请继续冻结了经营公司所持有的公司5638.26万股国有股份包括孳息。
登记公司依据江苏高院(2007)苏执字第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08)苏执字第00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予以对经营公司所持有公司上述国有股份包括孳息继续轮候冻结,两次轮候登记及轮候冻结期限均自2008年2月26日起至2008年8月25日止。此次轮候冻结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司法冻结解除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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