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798,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6201.18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27,905,310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2.5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的所有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0月23日经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7年3月5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二)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6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9,798,0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4、公司其他63位原非流通股股东因营业执照注销或未联系上等原因,未能如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申请上市的相关手续。其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份总数为17,639,55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16.09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4%。
四、公司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核查认为:截至目前,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能严格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七、公司控股股东对所持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
公司控股股东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影响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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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