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彭友
辽宁成大今日公告称,公司拟与阜新弘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合作开发吉林市桦甸油页岩综合项目,由公司投入人民币1.8亿元对吉林弘晟伟业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0%。
据悉,弘晟公司系弘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为油页岩开采、油页岩炼油及尾气发电项目筹建等。
为了加快桦甸油页岩综合项目的持续发展,形成规模,弘晟公司拟在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其中弘发公司出资0.2亿元,辽宁成大以自筹资金出资1.8亿元。
辽宁成大表示,公司此次投资对桦甸市油页岩进行综合开发利用,预计一期工程建设期一年半。桦甸市油页岩项目包括矿石开采、干馏炼油、发电和建筑材料生产等四个环节,在充分挖掘油页岩经济价值的同时更好地解决环保问题,真正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良性结合。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其中辽宁成大出资60%,弘发公司出资40%,除注册资本金外尚需7亿元人民币。弘发公司与辽宁成大同意所需资金由弘晟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在银行贷款金额不够或未及时到位的情况下由辽宁成大提供股东贷款解决,以支持油页岩综合项目的顺利开发。
鉴于弘发公司在项目前期所作的工作和付出的成本,弘发公司和辽宁成大按在弘晟公司的股权比例和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和承担亏损风险,比例分别为40%和60%,但在弘晟公司前肆个分红年度,弘发公司和辽宁成大的分红比例分别为60%和40%,但弘发公司实际分红所得超过其按实际出资比例即40%计算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过1.5亿元人民币。
辽宁成大认为,项目主要产品为页岩油,主要用于配置船用柴油,也可替代重油应用于冶金、发电、陶瓷等行业。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和对未来石油市场的预测,在较长时期内油页岩炼油市场较为可观。该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据悉,本次辽宁成大对弘晟公司增资,需签订相关协议,且需经弘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国资委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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