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中海油服在公布2007年靓丽年报的同时,也公布了公司2008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公告中提到“经参会董事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增发不超过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20%的H股的议案”。
公告一出,立即引起了部分媒体和不少投资者的关注。有业内人士就此认为,中海油服董事会此时抛出上述再融资计划有些蹊跷。提到:“去年9月,中海油服A上市正值A股市场火热之时,公司突然缩减融资规模,而如今,当A股市场闻"再融资"色变之时,公司却又抛出再融资计划。”
对此敏感话题,昨天下午,《证券日报》记者致电中海油服证券部专门询问了相关事由。
中海油服证券事务代表杨海江表示,造成这样的误解,从根本上讲,是由A股与H股在制度上的一些差异造成的。
“这在香港其实是一个惯例。公司每年都会给董事会这样的一个授权,在公司章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这主要是针对H股的,对A股根本不适用,即使做出了相关的融资计划也不一定就会做。”他说。
杨海江耐心地告诉记者,“按香港联交所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在现有H股20%的数额之内进行再融资,只要给予董事会一个授权,就可以由董事会进行具体的操作了,而不需要再召开股东大会去另行审批。”
“比方说,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20%是3亿股,那么只要融资额在3亿股的范围之内,就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再审议通过。这是给董事会的一种权利,这样的话如果办理融资的相关手续就会更快一点。”
杨海江进一步解释说,“这与A股完全不同,香港联交所认可董事会的这种授权,只要前一年的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这个授权了,那么董事会在这个授权范围之内的一切行为,联交所都认可,而在A股中所有的公司方案都需要交由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批准。”
最后,杨海江透露,有关中海油服年度业绩及未来发展的一些问题,领导在香港方面做路演时都已经解答。如果A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及这个融资授权有疑问的话,公司会在5月份的股东大会上给予股东详细地解答。
作者:袁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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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