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良
就有关媒体报道,
银河科技在今日发布的公告中做出澄清。
有媒体报道,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05至2006年年报显示银河科技持有云南国投15%的股权,而银河科技2002至2006年年报显示持有云南国投10%的股权,其中5%的股权差异可能成为账外资产。
对此,银河科技解释称,公司2002年出资4000万元持有云南国投10%的股权;2005年4月,深圳利通拟受让中国光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持有云南国投的2000万股股权(占云南国投总股本的5%),经与公司协商并签订协议:由深圳利通向光大国际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并享有相关股东权益,委托公司暂持该部分股权并行使表决权,此后办理该部分股权过户至深圳利通的手续;协议已实际履行。因该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故未予公告。因此,公司未有隐藏资产的情形。
而对于“银河科技转让给深圳利通1000万股云南国投股权的价格可能存在问题”的说法,银河科技表示,公司2007年出售持有的云南国投1000万股股权给深圳利通,是以云南国投经审计的2006年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1.004元为参考,实际转让价格为1.1元/股。此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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