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2008年除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给控股股东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菲达集团)下属分公司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该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每年将达到3000万元以上。
    菲达集团中标的小火电机组电除尘器等产品的经营合同还剩下9个尚未执行,金额9302.07万元,菲达集团在按年度经营合同额的2%收取管理费40万元、超过部分按合同额的8‰计取税差33.008万元后,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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