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2008年5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荣十庆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借款5000万元事项。
关联董事荣十庆、宋治成、剡宗义、党锋回避了表决。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95证券简称:西北轴承公告编号:2008-024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5月6日我公司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在兰州市签署了借款协议书,拟向其借款5000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借款构成了关联交易。
2008月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次交易。关联董事荣十庆、宋治成、剡宗义、党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冯家海、宋廷池、张志俊、田哲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本借、还款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部同意。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赵东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主要经营业务是收购、管理、处置从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财政部全额拨款的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财政部为其唯一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借款50,000,000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各方:
借款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2.合同签署日期:2008年5月6日
3.交易标的: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50,000,000元。
4.交易结算方式:贷款人一次性将款项划入借款人指定帐户。
5.借款期限:自资金划入借款人帐户之日起计算,期限8个月。
6.利率:年利率7.47%。
7.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自借款划到乙方帐户时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我公司主导产品持续旺销,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已不能满足客户及旺盛的市场需求,需要进行部分"短、平、快"的技术改造以解决瓶颈问题,以提高产能;同时,今年以来,轴承钢、铜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水、电、油、汽等能源价格也节节攀升,加剧了资金紧张局面。我公司拟进行的本次借款,旨在保证和扩大市场有效需求产品的产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借款5000万元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事项利率公允,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冯家海
宋廷池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哲文
张志俊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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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