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1日—2006年4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1日—2006年4月13日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4月11日9:30,结束时间为 4月13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630号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树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721人,代表股份117,195,6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8%。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03,007,400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4.3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87%。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718人,代表股份14,188,279 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1.5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股份77,200 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568人,代表股份12,367,153股(其中同时参加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15人,代表股份310,185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8.79%。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和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投票表决情况: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195,679 股,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03,007,400股,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4,188,279股。鉴于310,185股的流通股股东既参加了网络投票,又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根据规定,以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为准。
代表股份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率%
全体股东 117,195,679 116,542,975 574,603 78,101 99.44
非流通股股东 103,007,400 103,007,400 0 0 100.00
流通股股东 14,188,279 13,535,575 574,603 78,101 95.40
其中:现场投票 77,200 77,200 0 0 100.00
委托董事会 2,054,111 2,054,111 0 0 100.00
网络投票 12,367,153 11,714,449 574,603 78,101 94.72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黄建国 340,001 同意
2 李金霞 262,342 同意
3 朱孝祖 254,900 同意
4 周立新 235,000 同意
5 王西芬 210,000 同意
6 秦军宁 170,000 同意
7 朱健明 167,300 同意
8 金隆 160,000 同意
9 郎胜武 158,000 同意
10 俞秀荣 150,000 同意
    2、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金天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军、王磊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金天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