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5月16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以公司的名义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50万元,以帮助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捐助款已于2008年5月16日由宁波慈溪市慈善总会接收。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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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