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思辰
本报讯 今日
永新股份(002014)公布了关于对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该报告涉及了公司三会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其中财务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在安徽监管局交给永新股份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到,永新股份向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拆借资金的约定利率为2005年银行贷款利率,低于当前银行贷款利率。永新股份表示,公司将与广州永新就以往各期的拆借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当期实际拆借资金利息率的差额,对拆借资金的利息予以补提并清算;同时,公司将在以后与非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资金拆借时,拆借资金利息率将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同时,整改通知书中还提到,永新股份全资子公司河北埃卡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计凭证上财务主管、记账、复核等栏目相应人员未签字确认;该公司财务人员以个人名义将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存入附近信用社。永新股份表示,河北永新已于4月底前取消了以个人名义,将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存入附近信用社进行管理的不规范行为,同时由财务主管、记账、复核等相应人员对以往所有凭证进行签章补确认。河北永新将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确保其财务行为规范运作。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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