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增设境外审计司负责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财务收支
本报讯据新华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公布了《审计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审计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据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境外审计司将负责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增设境外审计司体现了中国政府将审计监督机制向境外延伸的决心,有关工作已列入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根据这一规划,审计机关将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适当开展对国家驻外机构的审计,促进其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投资及境外分支机构的审计,强化管理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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