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厚健:制订《工业振兴法》 护航我国工业化发展
——访全国人大代表、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
【广州日报、搜狐财经两会联合专访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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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广州日报、搜狐财经联合专访了人大代表、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先生。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我国发展时间短,基础十分薄弱的工业体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也是我国产业结构加快升级的历史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最近国家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作为电子信息产业一个排头兵企业的代表,我们在深受鼓舞、充满信心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的重大。” 人大代表、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在今年两会前夕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十大调整振兴产业规划是一项使中国从“世界工厂”走向“工业强国”的国家战略。要快速高效的落实工业振兴规划还需要尽快进行立法,通过法律法规来保障这一国家战略又好又快地得以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为此,在今年的两会上,他提出了关于制订《工业振兴法》的议案。
周厚健说:“从历史经验看,欧美、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各自制订并实施具体的产业政策时,非常重视建立和推行法制化的产业立法制度。如美国罗斯福新政重要政策之一的《国家工业复兴法》(1933年)、韩国《电子工业振兴法》(1969年)等”。这些国家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
周厚健认为,产业政策如果不通过立法制度化,就会在具体实施中出现诸多变数,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他指出了三方面可能存在的阻力:首先政策往往带有较大的臆定性,且只有行为模式,没有法律后果,在实践中政策的约束力并不强,并且其贯彻实施大多通过行政手段来进行,如果该政策的决策者职务发生变动,该政策的实施就会大打折扣。其次,如果不能用法律的形式确保把精力和资金充分应用在关键技术的积累和突破上,就不能保证产业的持续性领先,也就很难长盛不衰,而只是昙花一现。最后,他强调政策的实施要依靠各部门的综合协调,但是由于部门利益分化,在实施中极易出现因为部门利益冲突而导致产业政策被搁置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会极大的阻碍我国产业政策的实施。
2001年加入WTO后,我国现代工业飞速发展,创造出令世界瞩目的奇迹:中国工业产品的数量现时已占全球的百分之十七,超过了美国的百分之十六,“世界工厂”之誉绝不是浪得虚名。但由于基础薄弱和西方技术封锁,我国大部分产业依然处于世界链条的低端。这种状况需要尽快改变,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西方国家的主力工业受到很大影响,如美国的汽车工业在申请破产保护,日韩企业大面积亏损,全球的工厂开始陆续缩减或倒闭,各地的市场渠道萎缩甚至是退出。而我国的技术已经有一定程度的积累,品牌的成长性比较强,富有活力,并且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目前,正是我国工业借机走强,从“世界工厂”向“工业强国”转变的好时机。”周厚健指出。
对于如何制定好《工业振兴法》,周厚健提出了自己的三点看法。他认为,首先法规中要以具体的法律条款形式确保经过科学论证的产业政策能够顺利、长期、有效执行,要建立长期执行的保障机制,避免朝令夕改。同时要加强约束惩罚机制,对不能依法执行的组织、机构等予以相应法律责任追究。
另一方面,他指出,由于每个产业都有自己的特点,在制订《中国工业振兴法》的基础上,还应就十大产业各自领域进行单独的立法。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条例》、《轻工业调整振兴条例》等。他认为,唯有充分遵循各个行业的自身特点进行立法,方能有针对性的助推产业发展。
最后他强调,制订工业振兴法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涉及到我国工业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要统筹考虑,保证立法的全面性。如要统筹工业化发展的宏观规划与各项激励限制措施的执行;要综合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环境,如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各方面;既要支持重大研发项目的技术开发,又要兼顾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等。
“这些重大问题,都需要通过本项立法研究和具体的立法工作予以实现。”周厚健表示,在确保我国工业化进程朝着既定目标迈进的过程中,《工业振兴法》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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