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被要求提交红利报告
国资委提示在本月底前完成报送
新华社电(记者 樊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本月底前报送2008年国有资本收益报告,包括去年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应缴利润的申报依据和结果。
按照通知的规定,在申报国有资本收益时,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应缴利润基数和国家确定的上缴比例为依据计算。企业在计算应缴利润基数、抵扣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和扣除法定公积金时,应当以经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列示的有关数据为基础。
通知强调,除以上两项抵扣事项以外,各中央企业在确定应缴利润基数时原则上不得进行其他抵扣。
中央企业自2007年开始向财政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试点工作。当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结束了自1994年以来中央企业只向政府上缴税收,不缴红利的历史。
同年,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按行业将央企划分为三类,按不同比例上缴红利: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暂缓三年上缴或免缴红利。
2008年,由于受重大自然灾害、政策性亏损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652.9亿元,较2007年大幅下滑了30%左右。当年,中央企业向中央财政上缴的红利为547.8亿元。
国企红利究竟该分给谁?
《谁来回答“国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这是近日引起极大关注的一篇文章,核心内容就是为什么三家大国企一年赚3000多亿,却只给国家上缴了200多亿利润。这三家大国企分别指的是全球最赚钱的银行——工商银行,全球最赚钱电信公司——中国移动,亚洲最赚钱的企业——中国石油。
这篇文章之所以点击率很高,不是简单的不平衡心理在作怪,而是确实出乎了公众的意料。不可否认的是,央企在很多领域有先天性的竞争优势,在稀缺性资源领域,获得的甚至是垄断优势。而大家之所以还能心态平衡,就是明白他们是国企,相信甭管挣多少钱,一部分还是要还给国家的,最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如果事实不是如此,老百姓就会心里不舒服,就会联想起国企高管的高薪与高福利,就会“不患贫、只患不均”。
其实,责怪三家大国企上缴红利“抠门”,真是冤枉了他们。资源性行业中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封顶就是10%,这是有章可查的,至于其他行业,最多也就是5%。
但国企上缴红利的规则显然该有更合理的道路。国企红利是国有资本的收益,自然应该惠及全体人民,目前微薄的分红现状,明显削弱了公众的福祉。而90%的利润用于一些垄断企业所谓的“扩大再生产”,一方面让公众对巨额利润的去向心生疑窦,一方面也更让垄断势力做大后积重难返。在今年“两会”上,联想掌门柳传志就提出,“政府应收缴一半国企利润,以增加居民消费。”事实上,不少欧洲国家就是这么做的。
国企分红问题,是该摆到台面上来了,因为这样才能让民众尤其是低收入者分享到经济发展成果。因此,有几个方面的工作显然应该加快,比如国有经济的布局及结构调整,包括从一些竞争性行业的退出,而更重要的是建立更加合理的国企薪酬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国企红利更多的向大众倾斜。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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