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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季净利或打水漂 香溢融通深陷“典当门”

2009年06月12日10:2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张晓琳

    受累华伦集团破产,共计4000万元当款恐难追回,公司已提起相关诉讼

  华伦集团掏空了四川金顶,也拖累了另外一家上市公司香溢融通

  由于华伦集团面临严重的流动资金周转等问题,目前已经进入破产重组程序。

而与华伦集团直接和间接产生联系的所欠香溢融通的共计4000万元当款至今没有归还。这笔款项是否能追回,则要看7月8日将召开的华伦集团及大地纸业债权人会议的结果了。

  香溢融通董秘林蔚晴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4月底香溢融通的两家典当类子公司元泰典当和德旗典当已分别向典当客户提起诉讼,由于华伦集团已经被法院批准进入破产程序,我们将申报债权登记,通过债权人会议才能确定最终的还款额。”

  欠款高达4000万元

  相当于前五季度净利总和

  香溢融通从原来的商贸企业转变为典当、担保、金融租赁的类金融服务,成为国内第一家上市的典当公司。去年的金融危机导致典当贷款出现问题,继飞跃集团所欠当款出现还款难的问题,现又面临新的三笔当款追回的问题,与华伦集团和大地纸业均有关系。

  据香溢融通披露,其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843.5万元,2009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约为1374.6万元。4000万元基本相当于香溢融通2008年度和2009年一季度净利润的总和,如若当款不能追回,将对香溢融通2009年的业绩产生很大的影响。而这4000万元的当款,虽然相关保证人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从现在的公开资料来看,这笔当款的追回有很大的难度。

  保证人均无力还款

  香溢融通提起诉讼

  当款为何追回困难呢?

  虽然三笔当款都有较多的保证人,但是保证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导致当款全额收回困难重重。据公开资料显示,华伦集团已欠债10多亿元,也为多起的借贷提供担保,其中涉及多起民间借贷,如2008年11月10日,自然人施正明向大地纸业出借2000万元,华伦集团为担保人之一。大地纸业即为华伦集团2003年为进军造纸行业所兴建。

  华伦集团是四川金顶的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建龙为四川金顶的辞任董事长,现已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而被立案侦查。

  去年年底以来,华伦集团因流动资金发生危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于6月1日经富阳市人民法院受理正式步入破产程序,6月3日,大地纸业也因相同原因步入破产程序。

  截至2009年4月30日,华伦集团资产总值7.9532亿元,负债10.7675亿元,大地纸业截至4月30日的资产总值3.6585亿元,负债5.4632亿元,两公司均已资不抵债。

  截至目前,与香溢融通的当款发生联系的相关保证人华伦集团、大地纸业、陈建龙及其妻子何香妹均已无力还款,还剩下的唯一一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上市公司四川金顶又是否能还款呢?

  华伦集团近日与7家企业实施合并,四川金顶昨日发布公告称将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参与此次合并的公司中与四川金顶有债务关系的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事实上,四川金顶近年来频繁被其大股东华伦集团掏空,现在自己也在紧急追债,无暇他顾。

  2009年4月28日,香溢融通子公司元泰典当、德旗典当已分别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三笔典当业务向相应客户提起诉讼。

  应收账款抵押风险高

  典当行一般不受理

  记者询问了多家京城的典当行,各大典当行均表示,典当业务的当物必须是房产、汽车、珠宝等实物,而对于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的典当业务,各典当行均表示不会受理。

  那么应收当款的典当究竟是否合理、是否安全呢?

  就应收账款的典当问题,记者咨询了典当业的相关人士。一位不愿具名的典当业人士表示,应收账款是可以在人民银行做登记然后抵押的,《物权法》的第223条和228条都有相应的规定,如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

  上述人士表示,应收账款如果做了登记,按理说发放贷款的公司就有优先清偿权,如果此应收账款未在人民银行做登记,这个当款可能就无法收回了。根据上述说法,若上述抵押给香溢融通的应收账款未做登记,香溢融通的当款4000万元则将“打水漂”。

  该人士还补充道:“应收账款典当的风险系数较高,如登记的公信力弱,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可变动性存在风险,法官的认同度也有待加以确定等等,且法律对债的规定与应收账款质权的规定不匹配,鉴于这种种风险,我们的典当行没有开展此项业务”。

  记者询问香溢融通董秘林蔚晴应收账款借贷的问题,林蔚晴表示,这种借贷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并且抵押的应收账款都已在人民银行做过登记。

  事实上,香溢融通也不是第一次“栽”在应收账款的典当业务上了。

  2008年1月4日,香溢融通子公司元泰典当、德旗典当向飞跃集团子公司飞跃进出口、飞跃股份发放三笔典当款,金额共计6000万元,当物同样为应收账款。 然而,飞跃集团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款。

  在“元泰典当、德旗典当同意仅按本金数处理,对利息、综合服务费部分不再主张”的情况下,飞跃集团的当款归还情况仍然不尽人意。

  按照香溢融通与飞跃集团达成的协议,飞跃集团将分期归还所欠香溢融通6000万元的当款,第一期于2009年1月15日左右归还当款的20%,即人民币1200万元。而据香溢融通公告,飞跃集团第一期归还当款仅800万元,而剩余的400万元香溢融通目前没有公告表明已经归还。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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