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番环保部列出的环保违法项目“阻截”名单中,之前备受争议的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榜上有名”。
“从单个项目看,对环境的影响可能不大,但是从河流的主流支流统筹看来,多重累加、缺乏整体规划的水电项目,积聚在一起,就可能导致很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相比火电项目,水电具有相对“低污染”性,而屡屡成为地方选定重大建设项目,在水资源丰富地区尤为明显。但水电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生态隐忧,却往往被忽略。
“我们不仅要看项目建设,还要看全过程。”上述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称,水电项目要过“环保”关,不仅仅要看大坝建设,还要看截留、蓄水、运行等多个环节,因此,现行报上来的两个水电项目的环评报告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环保部6月11日发布的暂停审批项目通告显示,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未经环评批复擅自进行截流等主体工程建设,对减小水电建设环境影响极为不利。
6月12日,环保部分别发出通知,要求上述两个水电站项目停止主坝工程建设,待结论明确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报环保部审批项目环评。
鲁地拉水电站环评报告未批复
“如果是开始实施截流,就等于说已经核准审批了。”6月11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高工吴汉涛对本报记者表示,吴所在的机构承担了鲁地拉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并撰写了环评报告。
据吴汉涛介绍,截流标志着大坝建设正式开始。而之前的核准条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保护方案、土地保持保护方案等。即通过环评是条件之一。在获得核准之前,建设项目只能进行“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
据吴汉涛透露,鲁地拉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今年1月初,已通过了包括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相关专家评议,并于2月份上报了环保部。
“该项目在环评还没有批复的前提下就开始截流,明显违反了环评法规。”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环评法规,环评报告要公示,但到目前为止,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还没有公示。
“上述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还有待进一步论证。”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水电项目在鱼类保护等生态保护领域,给出了解决措施,但还缺乏更全面的生态环境影响考评,如土壤污染、移民带来的生产和生活变迁等间接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不仅仅是一个项目的环评问题
“金沙江位于长江中上游,对整个长江水资源的保护意义非常重大。”马军对本报记者表示,长江上游江段水生物资源丰富,存在着许多特有种类。而水电开发将压迫特有鱼类的生存空间,水电过度开发的叠加效应将对长江上游水生生物密集区的流水生态环境,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产生难以逆转的重大影响。
根据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2006年12月发布的鲁地拉水电站公众参与公示,《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于2002年4月通过国家计委组织的审查,审查意见同意金沙江中游河段按“一库八级”方案进行开发。“一库八级”方案包括上虎跳峡、两家人、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和观音岩,规划全梯级总装机容量2058万千瓦。
而就在2008年12月,马军作为民间环保组织代表,在北京参加了金沙江阿海水电站环境评价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据马军回忆,与会环保专家们担心的是水电开发对流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据吴汉涛表示,金沙江中游建设水电站,对长江上游的珍惜鱼类资源影响较大,如大型水坝分层建设引起的水温变化,截留导致河流流速变慢等,都会影响该流域鱼类生存。
鲁地拉水电站环评报告里也提出了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放流、人工增殖、在水库尾部留有天然水流等。
“目前的修复手段和解决措施,还存在诸多技术难题和操作难题。”马军表示,从阿海水电站环评报告中的措施看,有些措施还只是在理论层面。
比如在建库造成鱼类生存环境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增殖放流将无从谈起。在阿海《环评报告》简本及水电公司给公众的相关答复中提出?“增殖放流鱼类适宜的生境在金沙江中游河段是有的,主要是落实如何权衡干流与支流开发与保护这一关键点。只要真正做到支流规划、开发服从干流的规划、开发,增殖放流鱼类的适宜生境是有保障的。”
“放流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主流和支流的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给主流的建设项目留下环境空间。”吴汉涛对本报记者表示,金沙江主流的水电项目需要国务院批复,而支流的水电项目大多是省级批复,两者之间目前缺乏协调统一。
环保部的态度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杜绝“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现象。
西南地区也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保护压力最大、地质灾害最为频繁的地区。环保部表示,未批先建的项目,如果环保设施和措施不到位,一旦实施工程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将难以恢复。
“金沙江水电开发不仅仅是一个项目的环评问题,涉及到整体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环评司有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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