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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实践和困惑

2009年07月23日09:1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乔国栋 李国鹏

  息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实践和困惑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息县目前的各类农村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已经发挥了作用。”河南省息县县委书记张富治说。

  那么,息县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什么情况呢?

  种植大县的苦恼

  “有钱难买息县坡,一半干饭一半馍”,“插根筷子能发芽,插根木棍能结果”。此谚语充分说明了息县的水好、土好。有资料显示,200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8.98亿斤,粮食生产连续5年获得大丰收,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在确保国家粮仓的同时,特色农业的不如意也曾让息县很苦恼。

  香稻丸是息县独特的名优产品,明、清两朝被列为贡品。由于发展无序、收益差等原因,2003年全县种植面积不到25亩。

  6月3日下午,息县项店镇农经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旭红告诉本报记者,香稻丸不同于其它普通的水稻,只适应在息县项店镇的7个行政村、方圆50公里的区域内生长。上世纪90年代,香米红火的时候,附近的几个村庄也开始种植香稻丸,“但产下的米粒就是不出香米的味。”

  此后,项店镇曾出现过一粒难求、商贾云集的盛况。与此同时,低质无序的开发也大量展开。

  香稻丸的品牌打响之后,许多村民便把普通的粳稻掺在香稻丸里卖。由于香稻丸属中粳型水稻,具有粳稻的一切特征特性,因此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致使后来许多地方的村民也打着香稻丸的招牌售米。自此,香稻丸品牌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项店,除了香稻丸外,还有特色农产品红薯的困惑。

  据悉,项店镇有很长的红薯种植历史。但由于市场、品种、技术等因素,致使它的种植面积在逐年减少,农民在没有种植积极性的同时,也失去了收益。

  类似项店镇的情况,还有包信镇的棉花。

  由此,一个需要能发挥经济组织作用,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将松散的生产环节连结起来,形成产业化、一体化经营的专业合作组织成为众望所归。

  由自发到引导的组织

  其实,数年前,息县的一些农民基于生产、销售的需要,也自发组织成立了一些小型的协会,小规模地经营农产品。这些组织在前期的发展过程中,速度过慢,规模过小,一些协会由于受交通、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等诸多因素影响,投入产出效益不高而纷纷解散。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息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走出了自己的路子。

  目前,全县已有5家种植业专业合作社获得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成员发展到300余人,为加快该县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利用水协会71个,其中南湾灌区45个,机电灌区、机井灌区26个,涉及15个乡镇66个村12099户农民,承担着全县近20万亩农田的水费征收、渠系维护管理等任务。发展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4家,从业人员1600多人,拥有农机具3076台(套)。仅2008年“三夏”“三秋”两季,各农机合作组织就完成作业面积98.98万亩,作业收入3827万元,实现单机作业1500多亩,作业收入6万余元,分别比入社前高1倍。成立各类养殖合作组织48个,从业人员近5000人,带动群众约3万人,人均年增收1000余元,有力促进了全县畜牧业的大发展。此外,还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81家。

  合作组织的示范效应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壮大,有效地解决了息县的种植苦恼,也有效地推动了息县种植养殖的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

  项店镇朱店村村民张权告诉记者:“去年,我加入了镇里的百惠薯业专业合作社,种了20亩红薯。合作社统一提供薯苗、技术,统一收购,我一亩红薯净收入1100多块,比入社前增加了三四成”。

  息县合作组织的大发展,不仅体现在数量的增加上,还体现在合作的质量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从单一的生产资料购买、生产技术服务等合作,向开展标准化生产、进行无公害基地认证、品牌包装等经营领域的合作拓展,把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生产和经营环节统一起来。

  息县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还引发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连锁反应:第一,激发了多样化的组织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息县已产生了“能人大户+农户”模式、“合作社+社员”模式、“公司+生产基地+农户”模式,由此必将引发其它更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模式”诞生。第二,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从产业结构上看,农业产业化组织的结构趋向合理。息县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等已逐步形成了产业的大布局,并发挥出了示范效应。第三,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农户收入增速。第四,涉农企业空前活跃。第五,社会资本积极投入。

  合作组织的发展困惑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息县合作组织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困惑。

  管理机构混乱。据悉,目前息县已注册的36个农业合作组织中,有20个专业合作社由农业局经管站申报,县工商局注册;有16个协会由相关单位申报,县民政局注册。申报和注册单位的多头性、管理机构的混乱性,让许多农民倍感复杂,有心注册,无力挂牌的现象很普遍。

  多数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据有关资料,在36个已注册的农合组织中,有90%以上的合作组织没有规范的运行章程,有的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有;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与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不紧密,没有明确的合同约束,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影响了整体功能的发挥。

  多数组织经济实力较弱。据了解,农合组织发展生产、改良品种、推广先进技术、培训社员、注册商标打造品牌以及农产品的加工、包装、销售都需要资金投入。而息县的大多数农合组织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资金积累少。

  政府对农合组织缺位。据悉,由于政府在农合组织发展意义上的认识不足,以至于在财政、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供给上,不能满足农民发展农合组织的政策要求,从而影响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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