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披露,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在全球行贿,行贿名单中有6家中国公司,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中海油近日发表声明否认员工收受贿赂。(8月16日《新京报》)
中海油已声明称,内部调查“结果显示没有员工收受贿赂”。
舆论及民众并非对中海油抱有先天偏见,咬定受贿现象必定存在于该企业。但美国司法部的披露也恐非空穴来风,相对严格审慎的调查取证,以及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在强大法律威慑力下有可能主动招供,都已形成有力的实证呈现,仅凭中海油自证清白的“无人受贿”,难以让人信服。裁判和球员一体的角色混沌,利益回避制的形同虚设,都让中海油“无人受贿”之说,缺乏基本公信力支撑。为牵涉中石油和中海油等国有特大企业的国家利益而计,为公众知情权与社会监督权而计,肩负法律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都不该沉默,而应迅速跟进。
民众吁求及舆论报道“倒逼”执法部门,实在是执法防线缺位而引发的怪异现象。如果说,长期的企业内部制约软弱,容易造成管理者一权独大、接受商业贿赂无所顾忌,外围法律监管因为信息不对称难以有效运转。那么,在美国司法部“举报”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在内的6家中国公司之际,有关部门至少不该像对待普通举报人那样随意打发,不该对动辄关系数亿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更深远的中国商业环境恶化冷漠以待,而必须以依法必严的实际行动,给公众一个基本交代、给所负职责一个履行承诺的态度,给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在内的所有国内外投资者、股东一个底线保障。
中海油“自说自话”本非法治社会应有之举,但类似现象却已成常态。法律作为维护商业规则正常运行的最后防线,一旦被架空,则违法收益高涨,等于更给包括中国企业及国外企业明示———行贿受贿的腐败逻辑,将成为在当下语境下牟取超额利润的路径依赖,并且是不受制约的灰色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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