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发放工作
本报郑州9月14日讯(记者杨崇伟) 河南省工商局今日召开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河南《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发放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据了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一律免费。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应当分别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同一商场、超市内独立办理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者,也应当分别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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