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美丽
今年以来,债市持续下行的压力让保险机构出手更加谨慎,监管机构正在通过政策调整引导保险资金回归债券投资的主战场,进一步稳定固定收益类投资的基础性地位。
上周四,保监会发布《关于债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投资通知》)和《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回购通知》),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比例和对企业债发行人的盈利要求,并首次对债券回购交易专门做出了规定。
比例上调对业绩影响有限
《投资通知》最引人注目的是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由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40%。按照保险公司二季度末资产总额3.4万亿元计算,保险公司最大可投企业债(公司债)规模约1.36万亿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业分析师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投资企业债比例上调从长期来说是个利好,有利于保险公司根据自身负债状况进行资产配置。但短期来看,对保险公司业绩的影响并不大。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中国人寿为例,总资产有一万多亿,投资企业债比例从30%调整为40%,提高了10%,假设中国人寿投资企业债比例满额,利率比原来高出100个基点,10%的比例高100个基点等于整个投资组合的收益率高10个基点,而投资收益率提高100个基点的时候,中国人寿的业绩会提高2毛钱,那么10个基点就是2分钱。
“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因为投资企业债比例上调而减少权益类投资,首先要看股市上的一个机会,觉得股市没有机会了,才来考虑投资债券。不过,限制条件的进一步放宽使保险公司有机会选择一些利率相对较高的企业债投资。”上述分析师说。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今年全年有1.1万亿保险资金需要配置,而A股市场还在继续调整中,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公司股权的新渠道依然需要等待,迫于资金配置压力,保险机构在四季度会继续增持债券。
另外,《投资通知》对保险机构投资债券发行人资质、信用评级等规定做出了调整。如保险机构投资大型国有企业、香港联交所公告的H股和红筹股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的评级,由原来的A级以上下调为BBB级或者相当于BBB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对债券发行人的资质要求,由现行的“连续三年盈利”改为“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所有债券一年的利息”。
严防债券回购风险
在年内银行加息希望渺茫的情况下,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债券回购备受投资者青睐。不过东方证券保险业分析师王小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债券回购放大了投资杠杆,所以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
在现阶段防御和谨慎的投资主题下,保监会首次颁布新规对债券回购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回购通知》对债券回购融资规模进行了限制,要求“保险机构偿付能力达到监管规定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20%,偿付能力未达到监管标准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同时,保监会还表示,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提高比例,须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另外,保监会还明确了保险机构债券回购的资金用途。要求融入资金应当主要用于临时调剂头寸和应付大额保险赔付等需要,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中国保监会禁止的投资。而对于融出资金,规定逾期7天又无法收回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1%时,要及时报告保监会。
按照《回购通知》要求,保险机构需按季开展债券回购压力测试,及时评估市场变化产生的融资缺口,以及变现资产或提高融资成本形成的损失,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而每季末15日内,保险机构要向保监会报送债券回购利率水平、债券回购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偏离分析、交易量、交易对手、资金用途及风险状况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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