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管才能消灭“老鼠仓”?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11月20日07:18
基金业再现“硕鼠”引“喊打”声一片
如何监管才能消灭“老鼠仓”?
近期,深圳两家基金公司的三名基金经理在深圳证监局的突击检查中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违规买卖股票被查。“硕鼠”再度进入人们视野,不仅“喊打”声一片,更引发了对藏匿“硕鼠”的基金公司的极大关注,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样的监管措施才能消灭“老鼠仓”?
一家大型基金管理公司的执行总经理更是对记者强调:“此次深圳证监局检查发现的已是触犯刑法的案例,应该毫不姑息地加以处罚。”
基金公司难辞其咎
虽然此次“案发”基金公司强调“老鼠仓”事件属“个人行为”,并一再撇清公司的责任,但不论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公司管理制度缺陷问题值得深思。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历数之前涉及“老鼠仓”行为的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南方基金公司、融通基金公司,以及此次曝光的景顺长城基金公司等认为,暴露出“老鼠仓”问题的都是成立时间较长、在业内有较大知名度,且公司管理也基本有“正常轨道”的基金公司,但接连出事说明,基金公司内控制度普遍存在漏洞。“许多基金公司对投研人员的内部监控制度是最近才开始严格执行的。”这位人士说。
记者此前也获悉,有基金公司在业内甚至被戏称为“鼠仓天堂”,这让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制度化漏洞更产生忧虑。
今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开始施行,《意见》对约束基金公司相关人员直接买卖股票进行了规定,同时也要求基金公司加强对各类通信工具的管理,包括对基金公司固定电话应进行录音;应在交易时间集中保管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对于这两年普遍流行的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而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当保存五年以上等措施。
据了解,目前基金公司大都安装有摄像头监控,也规定了基金经理在股市交易时间手机须上交;同时,在进行股票投资买卖时,基金经理只有决策权,而没有操作权。但实际的结果是,这一系列监管措施依然没有起到遏制“老鼠仓”的根本作用。
对此,监管层于近日表示,基金公司应该强化合规管理,坚决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三条底线。由于此次深圳证监局检查出的“老鼠仓”被抓了个“现行”,基金公司的管理漏洞可能难辞其咎,有分析人士认为,在证明基金公司存在管理过失的情况下,对公司进行连带处罚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堵疏结合 多管齐下
在严堵“老鼠仓”的同时,若是此次违规所涉及的是基金经理开户炒股,目前政策法规中“疏导”的空间依然存在。
“放开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不论是基金公司内部职员,还是证券公司相关从业人员都有此想法,其普遍观点是“堵不如疏,不开前门必然有人走后门”。市场人士认为,对于一个每天和资本市场打交道的人,“不让其炒股,基本很难控制”。
对于种种“明知故犯”的行为,部分业内人士建议可学习国外的相关经验,即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但要提前进行申报,而在政策上也要为基金从业人员开辟正规的投资渠道及完善的备案审查制度。
杨文斌建议:“在买卖股票之前,从业人员必须申报将要买卖的股票以及持有期限,一般要求至少在3个月以上,采取这一方法的目的是禁止基金经理短炒。”此外他认为,相关政策还需规定,基金经理的个人账户买卖个股若与管理的基金相冲突,操作都应在管理的基金之后,避免借机“抬轿子”。
对于业内的这一建议,中国证券业协会一位相关人士也表示,监管层的确有讨论采取这一方法可行性的倾向,但毕竟防范难度较大,况且还需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建立与基金业绩更为紧密的薪酬激励机制,使基金经理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趋于一致也成为另一“疏导”方向。目前公募基金私募化趋势明显,“一对多”业务的开启,将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基金经理更紧贴投资者利益。(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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