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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房价不妨学学证监会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9年12月25日08:40
  12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应、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提速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这次国四条开宗明义提出“增加供应”,想买房的老百姓终于看到了希望。

  投资者近几年最爱投资的市场,一个是房地产,一个是股票。既然是市场,调控价格的手段就应该是类似的:解决供需平衡。这一点,股票市场监管部门做得比较到位。

  股票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是资金与筹码的PK,钱多筹码少,股价自然疯涨。今年以来,证监会在一级市场发行(IPO)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减少了对IPO价格的干预。股市涨的高了,场外的企业看到能发出好价钱,自然排着队往市场里挤,增加市场筹码的同时,股票价格的水分也被挤掉;当股票市场价格低了的时候,自然少有企业去上市,已上市企业看到股价低于公司价值的时候,也会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减少市场中的筹码。调控成功,如前两年般股市疯涨狂跌的现象今年没有出现。

  今年以来,北京、上海等几个大城市房价成倍蹿升。任何市场价格的非理性涨跌,都说明供需出现了尖锐偏差。近期在北京、上海等地,凡是开盘价格还算合理的楼盘,几千人去抢百八十套房子的现象很常见。消费者买房的需求明摆着,供应却跟不上。国四条的第一条,“增加(住房)供应”,击中了房价上涨的要害。

  然而,在房地产市场“增加供应”似乎挺难。

  2006年国六条等抑制楼市泡沫政策出台。诸多措施中,通过收紧地产商和炒房者的信贷闸门,对楼市挤泡沫作用最大,但一系列重拳击向需求端,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伴随国际范围的金融危机,国内地产市场房价下跌,但也出现买房者消失、地产商奄奄一息、土地大量流拍等现象,并为2009年的住房供应短缺埋下了伏笔。

  今年12月17日,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该政策主要是为了打击开发商的囤地行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却明显增加了中小地产商的资金压力。这对“增加(房地产)供应”难说起到明显作用。

  现在房地产需求旺盛,盖房子还需要资金、砖瓦和土地等要素。房地产企业今年在A股市场融资顺利,千亿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可以说证券市场将有限资源引导至正确方向;砖头、瓦块、盘条、钢筋在国内市场更是供大于求,别的生产要素都齐备了,唯一稀缺的是土地,这在大城市表现的尤其明显。但是多年来增加土地供应似乎受到地方土地财政利益分配等诸多错综复杂问题的困扰。

  打击投机性购房、暂时抑制需求不难,也容易立竿见影降低房价。但如何“增加供应”,化解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国民经济更快增长,是住房市场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土地是地方政府的唐僧肉,吃到嘴里吐出来肯定难受。但毕竟中国城市化步伐在加快,农村的人口在急速向城市流动,中国许多乡村出现人去房空的情况;毕竟许多地产商囤了很多地,多年了,还没有盖房子。如何在土地市场做好加减法,平衡土地供求关系,考验着有关部门调控的智慧。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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