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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胡士泰案调查即将结束 开庭时间依旧不明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10年01月07日06:34

  力拓胡士泰案调查即将结束 开庭时间依旧不明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向东 李丽 据彭博新闻社1月6日上午的报道,根据力拓两名被扣留员工的律师的说法,中国有关部门针对力拓四名员工(其中包括澳大利亚籍华人胡士泰)的调查有可能将于下周结束。而上海的一位律师称即使调查结束,胡案走向法庭的时间依旧不明朗。

  被扣押者律师的电话采访陈述称,警方程序“必须于下周完结”,但完结的具体日期却没有被提及。彭博新闻社引述澳大利亚外交部官员的一封邮信回复内容称,有关调查将在1月11日结束,不过也有可能会延期。扣留方律师称胡士泰案件调察于下周结束,但是是否会于近期走向法庭,一位上海的律师称:“这个很难讲。”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而加上两次补充侦查的时间,在检察院阶段,案件不得超过六个半月。同样道理,案件移送到法院,从法院受理案件的日期开始算,最长日期不得超过六个半月,如果报请上海高院,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七个半月。

  但所有程序都是在“一般案件”这个前提下,重大案件都可以上报最高法院或者国家相关机关申请延长。

  2009年7月5日,胡士泰和力拓公司的另3名雇员刘才魁、葛民强、王勇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通过一份新闻通稿正式表态:2009年以来,在中外进出口铁矿石谈判期间,澳大利亚力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及该办事处人员刘才魁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拉拢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刺探窃取了中国国家秘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同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就力拓间谍案表态,称窃取国家机密损害了中国的经济安全,但该案不应被政治化,也不应当影响中澳合作,中方将依法处理这一事件。

  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的律师称,罪名的改变在意料之中。外交部最初对外宣布的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这项罪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而“侵犯商业秘密罪”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两种罪的主要不同就是对“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的区分和认定。而根据检方对外宣称的罪名的改变,可以看出检方对第一种罪名的认定在证据取得方面还是有些困难,而且检方对罪名的认定也非常谨慎。“涉及窃取国家机密罪会涉及到两国外交,检方肯定谨慎处理,而且证据的搜集和认定也比较困难。”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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