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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危机之重与彭宇案之轻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1月18日05:00
  羽戈

  彭宇案俨然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显著路标。从其一审判决火热出炉之日起,每过一段时间,便有大同小异的新闻闪烁于我们的电脑屏幕:话说某老人,在市区摔倒,四周车水马龙,行者如云,却无人前去搀扶,完全不顾其痛苦不堪的哭喊;甚至还有后续情节,某青年于心不忍,欲上前帮忙,则被冷静的友人阻止,教训他莫忘南京彭宇的前车之鉴,于是其人唯唯而退。

  此等新闻,可谓传媒界的“月经帖”(女性读者请勿见怪),在社会新闻版闪亮登场相当有规律,只是不知何时才是更年期。

  最近一条翻版新闻,来自杭州南宋御街街头。其情节与彭宇案的最大差别,正在于无人像彭宇那样主动伸出友爱之手,而任由八旬老人倒地多时。扶,还是不扶,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难题。对此,某网站发起了投票,近13万网友参与。其中有62.54%的网友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有33.45%的网友认为,应该先理性判断,再作决定;仅有4.01%的网友觉得,肯定应该扶老人,“这是起码的公德”。三年多砥砺下来,对于这种一边倒的惨剧,我们早不会莫名惊诧。

  真正引人深思者,乃是一位网友的评语:“彭宇案”一纸判决,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从表面上看,此语虽嫌夸张,却无大谬。所以能得到夏学銮教授的认同:“本来社会上就存在信任危机,这个判决加速了道德的倒退。这是制度对正义的粗暴,并已产生了示范效应。”更能想见,呼应者还可借培根之言以壮声势:“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诚然,彭宇案败坏了司法正义的水源。但深入想一想,法律对道德的杀伤力,什么时候才能一举倒行逆施30年?62.54%的投票者选择“不扶”,难道皆因受到了彭宇案一审判决的刺激?在本质上,是彭宇案,还是社会道德的沦落,对于今日大多数人的抉择更具决定性作用?

  不难发现,近些年来,“见义勇为”屡屡成为举国瞩目的新闻,正是因为这种义举太少了,物以稀为贵:不断有人惊呼“很黄很暴力”,那是因其“很傻很天真”,不知美德为何物。

  若你足够细心,记性足够好,也许有所意识,其实在彭宇案以前,有老人街头摔倒,哭天抢地,亦是冷眼旁观者居多,孩子欲扶助,家长却横加劝阻的情形居多。公众的道德水准本来就已经斯文扫地,并未因彭宇案的出现而发生惊人的质变,更不是由于法律判定了彭宇必须作为一个冤大头,才导致道德大滑坡——什么时候,我们走在了道德的上坡路呢?

  不必低估彭宇案的意义,然而更不能高估。说白了,这一纸判决,充其量只是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说盖棺的最后一根钉子。你不能忽略,此前的骆驼背上,已经堆积了怎样的千钧重负。也许,直到彭宇案,开启了零下之旅,使人心从此结了冰。可它只为恶果,而非恶因。

  面对一个匍匐于地的老者,那么多人拒绝伸出援助之手,同时却言之凿凿以彭宇案的教训为理由,一面确如惊弓之鸟,害怕一伸手就要赔偿上万元;另一面,何尝不是为自己的道德贫血症编织一块遮羞布?况且这张布上还烙有南京那家法院的印章。

  这才是彭宇案的最大悲哀:它不仅引发了道德败坏,还不幸成为了为道德败坏辩护的证据。

  (作者系青年学者)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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