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财经评论 > 商业评论

时评:用住房公积金治病乃“剜肉补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26日11:00
  近日,广西颁布实施的《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对此当地有关官员表示:“在生命与住房之间,我们选择生命,因为没有生命,一切资金都将失去意义。”

  在生命健康面前,住房公积金当然必须让路,这显然是一个底气十足的论调。更何况,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一大问题正是:“闲置严重”,大量的公积金花不出去。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闲置超过1.2万亿元。一方面,大量公积金被闲置,另一方面重大疾病又急需用钱,如此一举两得之事,何乐而不为?或许,正是看中这一点,目前在全国许多地方如重庆、西安、秦皇岛等都出台了类似规定。

  但“允许提取公积金医治重大疾病”的做法,真如上述那般合情合理、不容置疑吗?恐怕未必。首先,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住房公积金原是用于满足住房需求的,在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难题的当下,住房公积金何以竟大量被闲置?如果简单地以“允许提取公积金医治重大疾病”来应对公积金的闲置,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固有的积弊(如制度设计的公平问题、科学有效的管理问题),是否会无形中被遮蔽?

  更重要的是,“在生命与住房之间”,生命固然更重要,但我们不是还有医保制度及相应的医保基金吗?何至于就会走到将生命与住房对立起来的地步?当然,如果当真是医保基金不够用,以住房公积金来救急,也并无不可,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恰恰是:与住房公积金一样,长期以来,医保基金也存在着大量资金闲置的问题。

  这显然表明,我们的医保制度本身也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正如时任监察部副部长的屈万祥曾指出的,“医保基金结余太多,证明地方政府失职”。不首先解决好医保制度本身的问题以及背后的“政府失职”,而“绕道”向住房公积金伸手,这能有多大的合理性?——如果医保向住房公积金伸手是普遍可行的,那么在某些情况下,为解决住房问题,居民向医保、养老保险基金借钱是否也应当被允许呢?

  当然,笔者并不反对在更高统筹层次上实现住房公积金与医保等社保基金之间“互通互济”,但前提是,两者首先均应设计合理、运转健康。否则,在两项基金各自都积弊重重的情况下,草率地“拆东墙补西墙”,我想:那只能是一种“剜肉补疮”——既无助于医疗保障,也损害住房保障。(张贵峰) (来源:黑龙江晨报)
责任编辑:单秀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