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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混装二甲醚 广州两气站最高罚10万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1月27日09:58
  昨日,广东省质监局以及广州市质监局公布有关“问题气站”的初步调查结果,其中东莞九丰能源公司有关负责人承认公司违规混装液化气和二甲醚,质监部门已责令企业整改。而在广州的光明气站及丰茂气站的液化气均检出二甲醚,质监部门已对两气站立案。

  广州市质监局的抽检结果显示,广州光明燃气公司所属的光明气站二甲醚含量3.86%,广东九丰集团所属的丰茂气站二甲醚含量7.28%。

  抽检结果与之前媒体自检的结果相差甚远,媒体的检验结果是:九丰光明气站二甲醚含量为25.23%,九丰丰茂气站二甲醚含量为31.45%。对此,广州市质监局特设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属于正常现象,因为抽检日期相差了一段时间,货源有可能已经不一样。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两气站面临最高10万元处罚。市质监局强调,对于屡犯的气站将吊销其充装许可。(记者何颖思)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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