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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住房:与其“报告”不如“公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冯海宁
2010年03月31日09:00

  3月28日,新华社公布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将于近期作出专门规定,要认真抓好落实。

  (3月29日《京华时报》)

  自1995年4月30日《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实施之后,据说县级以上官员的个人收入情况都报告了,但住房、投资等个人事项还没有纳入报告范畴。国务院即将出台的专门规定,既扩大了官员个人事项的报告范围,也是反腐倡廉迈向制度化、法制化的重要一步。

  住房、投资作为官员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要与收入等情况一起报告接受监督。尤其是近年来房地产成为腐败高发区,房子已经变成了重要的行贿及受贿工具,所以官员房产更有报告的必要。杭州的官场“许三多”,上海的“炒房处长”、“浦东地主”等都因为拥有大量房产而闻名。官员房产报告制度出台后,说不定还会有不少官员倒在房子上。

  不过,官员们在报告住房问题时是否说谎,让人深为忧虑。有官员披露,“每年,我们也就是填一下工资收入,基本奖金什么的,那些隐性收入谁都不会真的写进去。”既然报告收入情况时官员会说谎,显然报告房产情况时也会有官员说谎,在制度上如何防范官员假报告是个大问题。

  在我看来,官员住房报告相比之前的不报告,的确前进了一步,但是,因为官员住房报告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所能起到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要想让官员住房真正被监督起来,显然与其向内部报告,不如向社会公开,以外部监督来弥补内部监督的不足。

  从反腐角度而言,当前形势相当严峻,急需要铁腕制度。无论是楼市官员还是非楼市官员,近年来与房地产有关的腐败越来越多。如果反腐从官员房产入手,相信能发现不少腐败官员,不但能为反腐机构节省不少成本,而且能减少房价中的腐败成本。

  公开官员住房除了利于反腐倡廉,我以为还能促进住房公平。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曾公开批评某些公务员住房保障享受“超国民待遇”: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来。无疑这是中国房改的严重倒退。惟有公开官员房产,才能让公众看清官员住房“超国民待遇”,进而对某些特权部门形成舆论压力,促进住房公平。

  我以为,在官员财产公开推进缓慢的情况下,不妨率先公开官员住房来探路,以住房公开来带动收入等其他个人事项的公开。曾有官员称,我的财产早已申报,大家可去中纪委查。问题是,公众能查到吗?显然,官员财产还是直接公开的好,省得大家到处追问,麻烦纪委。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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