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很多文化媒体企业已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制,但从体制上看,绝大多数企业仍为全民所有制体制,不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条件。
事实上,在国内的上市公司中,并不缺乏文化企业的身影,据不完全统计,我国A股市场的文化产业类上市公司(包括IPO上市和借壳上市)
仅19家,为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这19家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占全部A股总市值的0.6%,而创业板目前有2家。
不过,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再加之各项利好政策的系列推出,使得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企业对上市跃跃欲试。
以图书出版业为例,2009年上半年,图书销售增长20%,新媒体出版增长40%,
出版传媒产业产值增长40%、投资增长36%。
而推动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开拓融资渠道,培育一批大型骨干出版传媒企业,打造新型市场主体和战略投资者,已成为虎年传媒改革的重点之一。
1月18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安徽
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皖新传媒601801.SH)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交易,成为全国发行业主板首发上市第一股。皖新传媒此次发行股票1.1亿股,募集资金近13亿元,上市后总股本9.1亿股。上市首日,公司市值突破160亿元,一跃成为市值全国第二的文化企业。
而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出版集团、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广东出版集团、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也传出做着上市的准备。
除此之外,
保利博纳、上影、西影以及武汉的一家动漫企业也传出“上市”的消息,但这些呼声很高的上市仍要面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局面,涉及的因素主要有资产的选择与剥离、土地处置等问题。
中银国际执行总经理陈杭曾表示,尽管很多文化媒体企业已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制,但从体制上看,绝大多数企业仍为全民所有制体制,不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条件,需要通过股份公司设立满3年或向国务院申请豁免获得上市申请资格。而目前,中国证监会对申请3年业绩豁免的审批更趋严格,要求申请豁免的企业,运营满1年才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获得国务院3年豁免,股份公司申请IPO也需运营一年。另外,土地处置方案和估价报告要上报国土资源部或省国土资源厅,获得批准备案后方可申请设立股份公司,其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作者:陈汉辞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