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区域经济

石家庄:将对房企不良行为采取量化计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26日11:38
  从现在起,石市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采取量化计分,满24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直接被注销资质。昨日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市建设局经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企业不良行为包括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以欺骗、贿赂等手段采取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的;伪造施工许可证,涂改施工许可证等105种。满分为24分,16分为黄牌警戒分。按省计分办法满24分的企业予以注销资质处罚(有开发项目的企业,待项目竣工之后予以注销),满16分的,予以暂扣资质,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到位的予以降级或吊销资质处罚。计分期限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止。计分周期届满,被记录行为积分一律清零。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经认定即进入企业不良记录档案,作为定期公示及资质检查审核的主要依据。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以下不良行为,将直接扣16分。如建设工程定标后,招标的建设单位或代理人擅自改变中标单位的;以欺骗、贿赂等手段采取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的;伪造施工许可证,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等14项。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等行为将被扣12分,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行为将被扣8分。

  今后,市建设局将定期在石家庄建设网、石家庄房产网等媒体公示计分结果,定期向社会通报典型不良行为记录。 (来源:燕赵晚报)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丁芃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