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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三年内难征”说法遭驳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丁开艳
2010年05月24日09:12
   “我没听说房产税三年都不能出台,这个政策随时都可以出来。”针对近日某媒体曝出的“房产税三年内难出台”,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税种的出台时机要看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只要市场允许,房产税随时可以开征。

  在房地产调控之靴接连落下之际,被供需双方视为“达摩克利斯之剑”的税收调控政策何时出台、怎样出台,一度成为业内热炒的话题。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国十一条”)提出: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这一表述被外界认为是房产税即将开征的标志。

  随后,有媒体曝出国家将在重庆、上海等地试点出台房产税。而在“重庆版”和“上海版”房产税讨论升温、相关细节政策尚未落地之时,国税总局相关专家和负责人指出:上海征收房产税有越界之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制定相关政策,也不能自行决定税率和纳税范围。 上海方面也公开表示,“是否征收房产税最终将由国务院层面决定”。

  而“三年内不征房产税”的消息,则让房产税的出台时间再度变得模糊。上周末,有媒体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三年之内不征收房产税。”一句话似乎为处于风口浪尖的房产税定了调。然而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黄汉权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并非房地产或税收领域。

  而国税总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出台房产税征收办法的条件已经具备,但具体何时开征仍是一个相机抉择的过程,根据目前调控新政已初见效果的市场情况,房产税开征“可以缓一缓”。

  对于房产税开征“缓一缓”的原因,刘桓认为,主要是考虑整个房地产市场状况,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有很多政策,房产税是其中一种,“政府不希望房地产暴涨,但也不希望房地产市场暴跌”。

  关于房产税何时出台,刘桓表示,“不是哪个部门能决定的,一切由国务院说了算”。他表示,目前看来房产税征收不存在什么困难,“今天制定明天就可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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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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