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记者7月17日从财政部获悉,根据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0年北京、福建、山东、青岛、广东、海南、云南7省(市)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实际发行面值共计232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债券中,北京、福建、山东、青岛、广东、海南、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37亿元、33亿元、40亿元、5亿元、48亿元、17亿元、52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33%,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10年7月1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1日发行结束,7月2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