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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工资并不等于“体面劳动”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9月30日09:36
  核心提示:在现实中,我们仍能看到大量“劳动不体面”的现象,比方,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依然很低,雇主甚至可以任意克扣或拖欠雇员工资,此外,劳动环境缺乏安全感,高强度超时加班,可能随时被开除,劳动环境恶劣,甚至危及雇员生命安全与健康,但他们却缺乏正常的社会保障福利。

  近年来,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从民间到政府,从中央到地方,似乎都在热烈地讨论着如何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问题,不少专家学者纷纷献计献策,但总体而论,“涨工资”似乎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在这一点上,大家基本上达成了高度共识。不过,笔者认为,工资固然要涨,但仅涨工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因此,要想从源头上彻底改革现行收入分配制度,我们就必须坚定信心、下定决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真正有效地推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

  “民工荒”或将终结中国廉价劳动力时代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成为“廉价劳动力”的代名词。随着大批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廉价的农民工,不但工资低下,而且劳动没有尊严,这是一种极具说服力的示范效应和传导效应,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拉低并减缓了城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上涨速度。因为农民工与城里人在用工机制上基本具备了无障碍的“替代效应”。对于普工而言,谁不干谁走人,空缺自然有不挑剔的人(包括下岗者或农民工)来填补。

  然而,近几年来,中国农村形势与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随着大量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农村孩子已能普遍享受真正“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农村种田不仅不用上税缴费,而且种田还能享受国家财政“直补”,甚至在农村购买家电和农机都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近些年,农民又有了“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越来越幸福;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尤其是城市房地产热之后,农村土地也越来越金贵、值钱,甚至有些地方的政府公务员宁愿将户口回迁农村,目的是为了有资格搏取农村土地的级差收益;农民工返乡创业变得潮流、风光而体面,因为返乡创业既有地方政府搭台欢迎,也有优惠税收政策扶持,当然更有廉价地皮和熟练劳动力好使。我们看到,农民工返乡创业,不仅带回了资金、技术和流水线,而且更带回了大批量技术熟练的农民工。农民工返乡当工人,不仅继续从事在外打工的熟练职业,拿到一笔可观的工资收入,而且还能照顾孩子、老人和农田,这是一举多得大好事。

  农民工回流与返乡创业,标志着中国农村和农民的社会地位正在逐渐被提高,农民的身份和农民的劳动开始逐渐向“体面”回归。在中国农村,原来时兴外出打工,如今流行返乡创业。至此,农民工进城渐趋平衡,于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首次出现了“民工荒”、“招工难”、“用工难”的社会现象。这一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城市用工结构和供求关系正在发生悄悄的变化:随着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大量回流返乡,城市用工成本开始不断攀升,因为新进城的农民工,尤其是80后、90后,他们找工作不再是饥不择食,而是越来越挑剔。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一般都是从事城里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苦活,他们不仅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而且从来都是任劳任怨,几乎从不计较工资高低,只要有活干,只要有钱拿,他们从不挑剔工作。

  然而,80后、90后进城的农民工,他们更理性、更挑剔,当然,他们也更懂得消费和享受,因为他们都是独生子女,是父母掌上明珠和心肝宝贝,俗话说“穷汉养娇娃”,所谓天下父母心。更何况,这些80后、90后读书大多念到高中毕业,最差也是初中毕业,因此,新一代农民工会学习、善模仿,他们决不会选择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工作和生活,他们向往城里人的生活方式,他们有理想、有目标,也有奋斗精神,城里年青人不愿干的活,年青的农民工也未必肯干。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当城市劳动力供给结构已经发生量和质的变化时,许多企业老板仍旧固守着老观念、老习惯看待新型农民工,并继续将农民工看作是廉价劳动力的代名词,并丝毫也不肯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一旦出现低工资“出价”下的民工荒,他们就大声急呼并抱怨“招工难”、“用工难”!因为这些企业老板已经习惯了“十年如一日”不涨工资、不愿缴社保费,更不愿放弃他们一直坚守的陈旧经营模式——靠廉价劳动力赚钱吃饭! 核心提示:在现实中,我们仍能看到大量“劳动不体面”的现象,比方,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依然很低,雇主甚至可以任意克扣或拖欠雇员工资,此外,劳动环境缺乏安全感,高强度超时加班,可能随时被开除,劳动环境恶劣,甚至危及雇员生命安全与健康,但他们却缺乏正常的社会保障福利。

  不可否认,新型农民工进城,给我们带来了两大可喜的变化:一是“民工荒”现象正在终结一个“廉价劳动力”旧时代;二是农民工的工资上涨将为城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提高奠定坚定的物质基础。

  “涨工资”不等于“体面劳动”

  1999年,国际劳工组织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体面的劳动”新概念,将基本劳工标准以及恰当的报酬、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融入其中,并明确指出:所谓“体面的劳动”,是指生产性的劳动,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有足够的收入、充分的社会保护和足够的工作岗位。

  为了保证“体面劳动”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并施行了《体面劳动议程》,旨在确保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有适当报酬的、生产性的工作机会。为此,“体面劳动议程”提出了4项战略目标:(1)促进和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2)为所有人创造更广泛的、体面的就业机会;(3)为所有人提供广泛而有效的社会保护;(4)加强政府、企业和工会三方社会对话。

  2007年,在第96届国际劳工大会全体会议上,中国代表发言时指出,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政府、劳动者和雇主三方需要进一步采取切实的行动,通过对话与合作,为实现公平的全球化和经济增长与变革中的体面劳动创造条件。为此,中国代表团提出3项主张:第一,三方成员应致力于为劳动者创造更多的、生产性的、体面的工作岗位。第二,加强国际劳工组织的能力建设,切实帮助成员国实现体面劳动的目标。第三,为应对全球化背景下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要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

  2010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讲话时说,“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而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显而易见,“涨工资”并不等于“劳动体面”,当然,“涨工资”更不等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笔者认为:“体面劳动”,首先要让劳动者拥有工作的机会和权利;其次要让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上拥有安全感和尊严感;再次要让劳动者在薪酬福利和发展空间上拥有归属感、光荣感和成就感。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仍能看到大量“劳动不体面”的现象,比方,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依然很低,雇主甚至可以任意克扣或拖欠雇员工资,此外,劳动环境缺乏安全感,高强度超时加班,可能随时被开除,劳动环境恶劣,甚至危及雇员生命安全与健康,但他们却缺乏正常的社会保障福利。

  如此看来,如果劳动不体面,又何来“劳动光荣”?当然,也就更谈不上所谓的“勤劳致富”。大家试想想:如果劳动不体面、劳动不光荣、勤劳难致富,那么,劳动者尤其是生产性劳动者就没有社会地位,就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因此,社会就会变得急功近利、心浮气躁,一切以金钱为目的,不择手段,人们就会鄙视勤劳,迷信投机!

  改革现行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主要存在两大基本问题:一是普通劳动者收入分配水平整体偏低;二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雇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如何改革现行收入分配体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寻找对策:

  (1)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是彻底变革现行收入分配体制的最根本途径。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GDP增长一直沿袭着“粗放式总量扩张”模式:低附加值、廉价劳动力、高能耗、高污染、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是其主要特征。在单纯强调总量扩张的经济增长模式下,几乎不需要任何科技含量,甚至不需要承担任何环境污染代价,只要能拿到项目经营权和银行信贷,就能上马项目、扩张产能,从而获取暴利。信贷是产能扩张的唯一保证,产能扩张则是获取暴利的最简单手段。只要不断扩张产能,就能不断地获得利润和收入。谁掌握或垄断的生产资源(包括信贷和矿藏)越多,谁就拥有越多的收入(包括暴利)获取权。

  与此同时,30年改革开放,我国产值工业化已近极致,但工业化却无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而且城市化进程严重滞后于工业化,一方面,大量农业劳动力依然停留在农村,农业是弱质产业,行业收益相对较低,农民收入难以提高;另一方面,服务业发展不足,块头偏小,比重偏低,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及家政服务业)发展落后。事实上,服务业是劳动力就业的巨大“蓄水池”,服务业不但具有发展空间大、就业门路广的特点,而且产业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无污染,但服务业的大发展必须依附于城市化进程及产业升级战略的配套推进。 核心提示:在现实中,我们仍能看到大量“劳动不体面”的现象,比方,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依然很低,雇主甚至可以任意克扣或拖欠雇员工资,此外,劳动环境缺乏安全感,高强度超时加班,可能随时被开除,劳动环境恶劣,甚至危及雇员生命安全与健康,但他们却缺乏正常的社会保障福利。

  因此,要想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必须首先从根源上进行变革——那就是要真正实现经济转型,由传统的“粗放式总量扩张”模式转向“集约式内涵增长”模式,让我们的经济增长不再单一地依赖抢夺铁矿石、抢购石油、争抢银行贷款,让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企业成为“过街老鼠。只有到那时,“中国制造”才会变得更现代、更体面、更有尊严;只有到那时,中国廉价劳动力才会变成体面劳动力、有尊严的劳动力。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首次倡导的“包容性增长”,着重强调了经济增长必须“让百姓受益”的核心宗旨。实际上,“包容性增长”与我党首倡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念是一脉相承的,与此同时,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正是“包容性增长”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

  (2)建立科学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机制,重新倡导劳动光荣、勤劳致富。

  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强调“劳动光荣”、“平均分配”;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市场经济之后,我们强调“勤劳致富”、“让一部分先富起来”。然而,随着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变成“廉价劳动力”的代名词,利用廉价劳动力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的人却并未富裕起来,而且贫富两极分化、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包括东西部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雇员差距(高管与普通员工)。于是,劳动光荣不再有说服力,勤劳致富难成现实,为此,社会变得更加急功近利,人们崇尚投机,迷信一夜暴富!

  如果说“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是一个急不来的长远战略,那么,“初次分配、再分配”机制的构建则是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策略。

  在初次分配环节上,我们要强化雇主的社会责任,提高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性收入及相关福利,借助法律强制性地保护劳工的社会保障权,同时,采用“非歧视性原则”控制高管与普通雇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在再分配环节上,关键是要重构税制,进一步完善个人税“均贫富”的收入调节功能。

  首先,尽快修订并完善个人所得税,重点是大幅提高“起征点”和“免征额”标准,以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其次,在个人所得税之外,独立开征资本所得税(包括证券买卖所得税与房产买卖所得税),并按“家庭收入”高低以及“持有期”长短设定多级累进税率,同时,设置相对较高的“起征点”和“免征额”。这样,可以让广大的中低收入者或中小投资者少缴税,而让大机构、大资金及富人多缴税。

  再次,尽早开征遗产税,专款专用,以弥补济贫资金的不足。实际上,遗产税同样具有“均贫富”的功能,它既能让“取之于社会”的财富部分地“还之于社会”,同时又能鼓励富二代、富三代、富四代更具独立性和创造性,并能培养他们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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