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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位律师组成重整维权律师团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李晓晔
2010年11月02日01:57

  就在ST锦化的债权人和中小股东苦苦维权之时,一个让他们振奋的消息传来:10月28日,中国资本市场首个专门维护“破产重整案件中债权人/出资人权益”的律师团成立了,该律师团由来自京、沪、粤等地的20位长期在资本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的知名律师组成,旨在为债权人

/出资人提供法律帮助,推动《破产法》司法解释尽快出台,进一步完善重整程序。

  2007年6月1日新《破产法》引入了重整程序,旨在挽救危困企业重生、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维护市场运行的公正秩序。但是,在重整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债务人、控股股东、重组人利用重整程序的漏洞,上演假重整、真逃债大戏,严重损害债权人、出资人(非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乃至债务人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从法律程序上完善。

  截至2010年10月19日,已有29家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中22家已为法院裁定,但是这其中涌现出了许多问题。比如,湖北宜化集团以战略投资者身份仅用6.8亿元的对价就拿到了明天系曾对其开价23亿~28亿元出售的海吉氯碱公司。

  作为重整维权律师团的召集人之一的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称,许多律师已零散地为这些公司的债权人、出资人等提供过法律服务,而组织律师团,可以实现在各个案中律师服务的共同征集、合作协同、资源共享,并可在分别受托基础上实施转委托。

  他称,律师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在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资源有效利用、构建公正市场秩序等诸多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律师团的规模可能还将不断扩大,许多有志于维护破产重整案公正的律师也在主动和我们联系,我们也欢迎他们加入律师团共同推动司法进步。”宋一欣说。

  据接近最高院的知情人士透露,《破产法》司法解释草案已经有了最新的一个版本,但是对于申诉机制等重要内容尚未有最终定论,仍在研究制定中,最快将于今年年底出台,最慢也将于明年与民众见面。

  而参与新版《破产法》立法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民商经济法学院导师李永军均对“破产重整维权律师团”的成立表示了嘉许,他们认为,破产重整程序的规范确实需要更多的人来推动和维护。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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