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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改革再启动 首批三公司“尝鲜”

来源:《证券时报》
2010年11月02日07:40

  证券时报记者昨日从多个渠道确认,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从今日招股的新股正式开始实施。此前,证监会于10月份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按照安排,新股发行第二阶段的改革措施于11月1日开始

施行。

  今日共有3只新股获得批文,分别为老板电器天广消防涪陵榨菜。证券时报记者从多位人士处了解到,本批次新股发行将进行试点,按照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网下配售也将采取摇号方式;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引进有较高定价能力、优质长期的机构投资者等。

  一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批文与此前的版本并无区别。“不过我们知道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措施11月1日开始施行,目前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该人士透露,目前可以肯定新股询价将引入私募机构,具体由保荐机构推荐产生。“这是本次新股发行最大的变化,不过目前不掌握具体的入围私募机构名单。”上述人士说。

  证券时报记者从另一相关人士处证实了本批次新股将实施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的说法。该人士还就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对新股发行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了分析评价。他表示,由于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引入私募机构参与询价以及网下配售摇号,预计新股发行市盈率会有所下降,超募现象也会在一定程度得到缓解。“总体而言,一级市场的打新热情会有所降温,而二级市场因发行市盈率下降反而可能存在一定机会。随着新股发行‘三高’问题的解决,长远来看有益于市场的健康发展。”该人士说。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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