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从可靠消息来源处获悉,李林案爆发和许宗衡案有关,同时涉案的至少还有尚未公开的深圳市另外一位局级干部,涉案的主要原因均是涉嫌买官和卖官。另外,久拖未决的许宗衡案已经结案,将在近日定罪宣判,主要罪名是卖官收受巨额贿赂和买官。该消息目前无法通过有效渠道得到证实。
此前,因涉及许宗衡案,原福田区区委书记的李平、龙岗区常务副区长钟新明等深圳地方官员已经落马。
李林是深圳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称深圳金融办)主任。15日,由深圳市纪委主办的深圳明镜网发布消息称,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李林已被深圳市纪委立案调查。但该消息并没有透露更多细节,以及是否有其他涉案人员。
本网记者15日晚间曾致电深圳市金融办相关人员,电话均无人接听。
公开资料显示,1956年6月出生的李林是湖北嘉鱼县人,曾担任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深圳市罗湖区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局长、深圳市罗常务副区长、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位,并于2006年5月至今出任深圳市金融办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自2009年6月8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以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业内人士分析该案久未宣判的原因是牵涉人物众多,涉嫌巨额贪污、买官、生活腐化等多项罪状定罪困难。
有海外消息称,许宗衡利用手中的职权,勾结商人敛财,然后将所得贿款用来买官。虽然买官行为涉及众多要员,不过相关部门不希望向上蔓延,不会牵涉出比许宗衡更高级别的官员。该消息还称,许宗衡案由于案情严重,将被判处死刑,许将是继广东省前政协主席陈绍基后,另一位被判处极刑的广东省地方要员。
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认为,许宗衡这些高官判刑的轻重,从来都不是以犯案的轻重来量刑,背后的政治考量更重要;许案并非纯经济犯罪、贪污案,非地方法院可以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