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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落马”记

来源:《浙商》-天下浙商网
2010年12月24日16:54

  院长“落马”记

  细看近几年浙江甚至全国医院高层的“落马”之路,在医药采购中收受贿赂是重要推手。

  2010年11月1日,姜存积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姜存积是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院长。在温州医疗界,58岁的姜存积口碑一直不错。从医近40年,姜历任平阳县人民医院院长、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经过大刀阔斧的改革,姜存积使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在系统排名中名列前茅。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口碑颇佳的院长,却因大肆受贿而落马,让当地人颇感意外。

  “蒸发”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工作人员似乎并不忌讳谈论姜存积,在医院里,已经丝毫找不到姜的痕迹,姜在医院网站上的“领导介绍”资料也已经被撤下。该医院工作人员刘雪(化名)向《浙商》记者讲述了姜存积被温州市纪委叫去“喝茶”的经过。

  2010年5月底,正在外办事的姜存积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要求他尽快赶回自己的办公室。匆忙赶回的他推开大门后,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立即向他出示了工作证,“请跟我们走!”姜存积点了点头,表示愿意配合。

  “他虽然表情镇定,但脸色显得有些苍白,话音也略微有些颤抖,在整理东西的时候有点手忙脚乱。”刘雪说,随后,姜存积跟随这几名神秘男子上了车,就此消失于公众视野。

  据刘雪回忆说,姜存积在整个过程中话语不多,也没问是什么原因要带他走。但是,从他慌乱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已经料到自己涉嫌受贿的事实“包”不住了。

  随后,外界传出姜存积在接受纪委谈话期间,自动交代受贿事实并主动退出赃款80万元。2010年6月,姜存积因收受贿赂被温州市纪委“双规”,中共温州市委免去姜存积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变质

  1952年,姜存积出生于城镇普通家庭,从小就十分上进,比同龄的男孩子更多了一分“要强”,不论是生活或学习,他都尽力做到最好。学习特别刻苦的姜就一心想出人头地,后从军,退伍后从事医务工作。

  一位曾在平阳某医院与姜存积共事过的知情人介绍,工作上,姜存积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上班期间从未迟到或早退过。平日里他刻苦钻研医学课题,对于患者或医药代表送来的红包都拒之门外。姜的勤奋和清廉为他赢得了各方好评,尤其引起了高层对他的关注。逐渐,姜存积成为一名优秀的主任医师,并历任平阳县人民医院院长、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姜存积的工作能力至今仍然被人所称道。据上述知情人介绍,姜在担任平阳县人民医院院长之后,就人事、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成绩显著。因工作成绩突出,还数度被卫生部门授予“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而在调任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之后不久,该院在温州系统排名中上升幅度很快。

  姜存积的蜕变既是偶然的,也有着必然性。

  “我认为收不收回扣是经销商赚多赚少的问题,不会对医院造成影响。我不拿,这钱就会被经销商拿了。”对于为何收取贿赂,这是姜存积面对检察机关时所说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就这样,曾经不为金钱所动的姜存积,在医疗系统某些恶劣风气的腐蚀下逐渐变质。

  2005年7月前后,中西医结合医院准备采购一套磁共振设备。某电气公司业务员贾某得知此消息,便找姜存积帮忙。同年9月份,在该招标项目评标的前一天,贾某再次请托关照,姜存积便透露了标底。之后,贾某为感谢姜存积,送给他2万元美金,姜存积收受1.7万元美金。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之后的姜存积胆子越来越大。

  2007年12月至2009年初,医院先后进行洁净工程、病房大楼装饰工程招标、采购螺旋CT机等三个项目,相关企业的周某、李某和朱某都找姜存积帮忙。姜存积也一一给予关照。事后,姜存积分别收受他们的好处费20万、30万和12万元。

  此外,姜存积还利用为他人调入该院工作提供帮助,分别收受金某、陈某现金5万元和7000元。

  落马

  2010年5月底,曾经向姜存积行贿30万元的经销商李某被查处,随即牵出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净化工程招标存在暗箱操作。

  “姜存积得知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被查处,便通过朋友将30万元退还李某。”检察机关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浙商》记者,在接受温州市纪委谈话期间,姜虽然自动交代受贿事实,存在自首情节,案发后,姜存积家属也退出了赃款80万元,但是,在其后的审查中,他却“心存侥幸”。

  据了解,姜存积对受贿事实没有异议。但他称,购买磁共振,他没有将标底透露给业务员贾某,所谓标底其实就是预算在90万美元之内这一信息,他人也可以知道这一数据;另外,购买螺旋CT机,他只跟时任院长打过招呼,并没参与具体事务,而且整个购买过程符合规范流程。此外,姜存积还称,在该院招聘员工一事中,是按人事流程做的,错在之后收了他人的财物。

  对此,公诉人称,即使这些事务流程规范,也不能掩盖姜存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检方认为,姜存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因姜存积有自首情节,依法建议法院对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警示

  姜存积是2010年以来温州市落马的第四位“院长”,在此之前,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王瑞听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洞头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甘世旭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洞头县卫生局原副局长邱克新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加大对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全市已立案查处医疗系统贿赂案件35件38人。其中,大案23件27人,查办医疗卫生系统高管23人,行贿人11人。这些医院高管中,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2人。

  温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案件暴露出医院在工程发包、设备药品采购环节缺乏竞争透明度,财务开支随意性大。此外,医疗卫生系统实行的院长、局长负责制,权力过分集中,容易形成独裁专断的局面。监督机制的缺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行贿渠道。

  细看近几年浙江甚至全国医疗界高层的落马之路,采购、招投标、基建工程是三大“生财之道”,而医院内部管理及制度的不完备则成了滋生腐败细菌的温床……

  “姜存积收受贿赂的时间段集中在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大楼建设期间,可见在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期间已成为领导干部收受贿赂的频发期。”正如检察机关在最后陈述中所言,无论是前天受审的附一医院基建科原科长林某,还是本案姜存积,都是活生生的教训。“手握大权的基建小组领导、经办人,是想从基建中分一杯羹的企业主重点攻击目标之一。‘物先自腐,而后虫生’,如经不起诱惑,让你大发横财的是他们,最终让你身陷囹圄、身败名裂的也必然是他们。”

  姜存积在最后陈述中说:“我曾经救过数以百计的性命,现在却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对不起亲人、亲友、同事和病友,对不起党和组织。”庭审中,他两次回头寻找亲友,眼眶发红,一度哽咽。

  姜存积案开庭时,旁听席上有一批“特殊”的旁听人,他们是来自温州市二级乙等以上医院的院长们。有院长戏称:“医院院长是个高危行业,一脚踏着医院,一脚踏着法院,稍一松懈就跨进法院大门了。”

  “我们希望通过这种直观的警示教育,增强医疗领域的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温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建民说,“特别是要从案例中引以为戒,加强基建项目、采购等领域的制度建设,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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