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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增量存量齐征税 上海房产税方案已上报中央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偲
2011年01月13日08:40
  基于房屋价值评估难等问题,上海征税应该会从增量房起步

  昨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对媒体确认,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既针对增量房,也针对存量房。同时,上海房产税方案也已上报中央。对此,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杰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长期来看,存增量共征是趋势。但基于房屋价值评估难等问题,上海征收房产税的起步阶段应该会从增量房入手。

  事实上,关于重庆房产税的试点,无论是税率还是征收范围,目前仍处于模糊状态,这也给市场留下了极大的想象空间。黄奇帆此前曾对媒体表示,重庆将对高于市场平均价格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记者综合大部分观点发现,市场对其征税基点的预期大致在5%。-1.5%之间。对于征收范围,广为流传的版本是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税。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上对于税率存在较大争论,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认为1%税率偏高。“国外一般是5%。、8%。,而且指望靠收取房产税来降房价不现实”。但在陈杰看来,1%的税率符合国际标准。

  “税率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都不同,不能简单对比。”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税费要随着市场波动进行调整。通胀严重、房价疯涨时,就上调税率;通缩、房价不涨甚至可能下跌时,就下调税率甚至减免。”

  陈杰指出,未来房产税出台后的效果如何,关键看能否严格执行。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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