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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墓地非永久 一次暂“住”廿年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吴瑕
2011年04月01日08:19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实习生 吴梦) “当我们的思念还在蔓延,墓地却到了使用期限”。近日,一篇关于北京墓地使用期限为20年的帖子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和北京市的规定相同,广州市周边的经营性墓园墓地使用期限同样为20年,期满后需按每20年2500~3000元不等的标准续租,逾期不续租的墓穴,有关部门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排除“迁坟”的可能。

  中华永久墓园、祥安永久墓园、金钟永久墓园……在广州市的从化、花都地区,有多个冠名为“永久”的经营性墓园,然而,昨日致电多家墓园进行咨询时,不约而同地被首先告知“墓园并非永久的”,而是需要到期续费的。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位于花都区的祥安永久墓园咨询墓地的收费标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首先告知记者,“墓园收费不是永久性质的,园区墓穴管理费的标准为每20年3000元,到期前3个月必须续费,否则有可能会进行‘特殊处理’。”而至于“特殊处理”的具体方法,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据介绍,祥安墓园的墓地“土地使用费的价格因为方位、朝向以及‘风水’等因素不同,定价最低的不到1万元,最高则上不封顶”。

  对此,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市周边的经营性墓地收费主要分为三大项,土地使用费、墓碑以及管理费。其中管理费的续费标准平均在每20年2500~3000元不等。

  政策

  公墓有期限 期满要续租

  1992年民政部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并未对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但规定了“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1997年由国务院通过并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墓穴的相关使用年限。而根据广州市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及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期满后可以续租。

  据了解,广州市区周边的经营性墓园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近年来有不少的墓地使用年限已陆续到期,根据规定,墓地到期前后,墓园的工作人员需及时联系相关亲属进行续期,逾期不续租的墓穴,有关部门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排除“迁坟”的可能。但目前广州尚未出现墓地逾期不续费的现象。

  热议

  担心死后无人续租

  墓地还有使用期限,众多网友纷纷表示第一次听说。

  腾讯网友“236211830”称:“很难理解墓地续费。”他说如果自己活到80岁,儿子过了20年也去世的话,孙子那一辈就要负担至少4个墓穴的费用。“到了我重孙、曾孙那里,这些费用又怎么算?然后,要是不交了,那我的墓穴怎么办?”而威海市的网友“923940782”则担心丁克家庭无人续租。

  而网友“月色浪漫”则自嘲要自行续费:“如果暂未续费,那么我一定是在努力挣钱或在来续费的路上!建议工作时间更改到晚上,便于缴费。请问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吗?”

  网友推崇“海葬”

  担忧的同时,有网友则提出了采用生态的葬法的建议,也可以免去续租的烦恼。

  新浪微博网友“成都胡彬”表示,最好的是回归自然。而网友“随风览云”则支持海葬,“我认为海葬可以给后人减少太多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如果真有灵魂的话,让自己也更自由。”网友“德黑兰1949”表示在听闻北京公墓使用期限20年后,自己更想明白了,“活着为房子忙不值,走了就更不用找什么来世居了。一直羡慕鱼儿在海里自由自在,就想找个清净、干净的水域释放自己疲惫的灵魂。”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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